索 引 号: | 013526538/2021-01801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标 题: | 磐石市水利局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索 引 号: | 013526538/2021-01801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标 题: | 磐石市水利局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磐石市水利局机关简介
一、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磐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9号),制定本规定。
二、 磐石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三、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颁布的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划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拟订相关规定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区域内配套工程建设。
(九)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贯彻执行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和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根据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水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四、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局属单位对重要工作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承办机关文秘档案、政策调研、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会务接待、四防安全、信访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车辆及后勤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评工作;负责全局科(股)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任免工作;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的路线 方针、政策并贯彻落实;负责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老龄、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财务决算报告;承办水利科研成果、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水田面积核实、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财务与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协调审计、财政部门,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和组织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检查;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系统财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核;负责市管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国管堤防、中小型水库及灌区等工程管理;负责小水电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水利经济发展计划、指导实施、考核等工作;企业改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水政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抗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地址:磐石市福安路1255号4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2-65256700 张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