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26407/2018-0819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标 题: | 磐石市审计局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索 引 号: | 013526407/2018-0819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标 题: | 磐石市审计局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30日 |
磐石市审计局机关简介
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磐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市委[2009]29号)精神和之后发生机构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职责调整的编委文件,规范磐石市审计局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市审计局是负责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市直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
(二)向市委、市政府和吉林市审计局报告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4、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5、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的银行、保险等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的驻市国、省、市营所属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7、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社会团体管理的专项资金和财务收支;
8、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市委、市政府和吉林市审计局提交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乡镇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主管经济工作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市属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资金来源、使用及预算进行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审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拟定全市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与统计分析。负责全局的文字综合,本局的财务管理、公文管理及档案、机要、打字、文印、信访、扶贫、普法、后勤保障及对内部审计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财政金融社保审计科
拟定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各乡镇街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财政、税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负责授权对本市各专业银行、保险、信用社、烟草、石油、盐业等部门的审计;负责发改、经合、工信、市供销系统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三)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本市农、林、水、土地、矿管、牧业等系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负责审计受政府委托由上述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纪检委、社会团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审计计划和行政事业部门的行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五)法制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对实施的审计项目结论类材料、证明类材料、立项类文件材料、备查类材料进行审核与复核;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和程序。
(六)经济责任审计科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乡镇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主管经济工作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七)审计中心
受审计局委托,负责城管、住建、交通系统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
四、人员编制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股)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单位编制12名,其中审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编制10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姓名:包学民
联系方式:0432-65224363
办公时间:8:30-16:30
办公地点:吉林市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邮编:132300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