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荣,女,51岁,汉族,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自2005年至2012年担任民行科科长以来,她凭着一颗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绝对忠诚,在基层平凡的执法岗位上始终兢兢业业,公正廉洁执法,热心服务群众,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果。磐石《小民行大作为》的工作经验于2012年1月被最高检民行厅以文件形式全国转发学习,并因此被确定为“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与磐石市院联系点”,在吉林省民行系统具有鲜明的模范表率作用。8年民行,她接待申诉当事人上百次,走访群众百余人,经手办理500多个案件,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法院正确裁判,她释法说理,以娴熟的法律功底和调解技能,化解息诉上百件;对确有错误裁判依法抗诉,纠改50多件显失公平的裁判,守住了老百姓维权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取得了老百姓理解和信任,增强了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她坚持心系百姓,秉公执法;坚持春风化雨,释法明理;坚持调解为主,促进和谐,始终用“三个坚持”践行着为民而行的诺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她收到百姓锦旗10余面。她所带领民行科连续三年被省院评为“民行十佳检察院”,她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她被评为2012感动江城人物;2012吉林省“十佳民事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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