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近年来,磐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磐石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工作方案》、《磐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磐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磐石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磐石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磐石市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磐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磐石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磐石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清、明确了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并将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成立磐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对重点环保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已对4人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