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00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李旭军,座落在磐石市朝阳山村横山村横山屯房屋予以办理首次登记。申请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动产单元号为220284110202JC00109F00010001,建筑面积为108.42㎡,用途为住宅。现我单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32-6525061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