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 前 言 1
第一条 市域概况 1
第二条 规划目的 4
第三条 规划的依据 4
第四条 规划任务 4
第五条 规划范围及期限 5
第二章 规划背景 6
第六条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6
第三章 规划目标 9
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9
第八条 规划指导原则 9
第九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 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1
第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11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数量 11
第十二条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4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8
第十三条 耕地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18
第十四条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 20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措施 21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23
第十六条 城镇村用地 23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
第十八条 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25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8
第十九条 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28
第二十条 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 29
第二十一条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 29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2
第二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32
第二十三条 一般农地区 32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33
第二十五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4
第二十六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34
第二十七条 工矿用地区 35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5
第九章 土地整治 37
第二十九条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37
第三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与措施 38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0
第三十一条 调控指标 40
第三十二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41
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 42
第三十三条 近期规划用地指标 42
第三十四条 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整治近期任务 43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4
第三十五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4
第三十六条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44
第三十七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45
第三十八条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45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49
第三十九条 实施规划的行政手段 49
第四十条 实施规划的经济手段 50
第四十一条 实施规划的法制手段 51
第四十二条 实施规划的技术手段 52
附表 53
(一)地理位置
磐石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东经 125 ° 38 ′- 126 ° 41 ′,北纬 42 ° 39 ′- 43 ° 27 ′,地处松辽平原向长白山过渡地带,属丘陵半山区。东接桦甸市,西邻梅河口市、东丰、伊通县,南界辉南县,北与双阳区、永吉县接壤。
(二)气候特征
年平均气温4.1℃。
(三)行政区划
磐石市行政区划包括:3个街道、13个乡镇、1个乡、两个开发区。
3个街道:河南街、东宁街、福安街。
13个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明城镇、石嘴镇、驿马镇、牛心镇、 呼兰镇、吉昌镇、松山镇、黑石镇、朝阳山镇、富太镇、取柴河镇。
1个乡:宝山乡
2个开发区:磐石经济开发区、明城经济开发区。
(四)人口状况
户籍人口54万人,常住人口50余万人。
(五)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磐石县撤县设市,磐石县人民政府改称磐石市人民政府,由吉林省直辖,吉林市代管。
(六)工业建设
近年来,磐石市坚持“工业立市、工业兴市、工业富市”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和基础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广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杭州娃哈哈集团、长春亚泰集团、河北冀东集团、河北建龙集团、唐山华岐集团、中旺集团、美国PIC集团等一批规模较大的知名企业集团相继落户磐石,并形成了金属冶炼、非金属加工、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中国第一大镍盐,第二大镍金属生产基地 — 吉林镍业公司就坐落在这里。
(七)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全市实有耕地约 10 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 24 %,全市人均耕地约 2.6 亩。
水利资源:磐石市境内水系主要由辉发河、挡石河、饮马河、玻璃河等水系组成。境内共有大小河流 180 条,流域面积 1500 多平方公里。共有水库塘坝近 800 座,其中中型水库 4 座,总蓄水量可达 2.2 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 9.54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 1778 立方米,比全省人均多 149 立方米。
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铁、镍等高品位金属和硅灰石、方解石、石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藏尤为丰富。硅灰石储量 2600 万吨,占中国储量的四分之一,不仅品位高,而且质量为世界之首;石墨储量 500 万吨,是中国三大石墨产地之一;方解石、白云石、透闪石、石灰石、沸石、花岗岩、大理石等均为中国县级储量之冠,是中国十大非金属矿业开发基地之一和吉林省非金属矿产品开发基地。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 44 种,其中金属矿种 15 种,有铜、镍、金、铁、锑、钨、钼等;非金属矿种 27 种,有石灰石、硅灰石、方解石、煤、硅石、粘土、石材、石墨、花岗岩、瓷土、白云石、透闪石、莹石、沸石、大理石等,还有优质草炭和矿泉水两种可利用资源。现已探明储量的矿产 27 种,储量位居全国前十位的有 4 种,分别为镍、电石灰岩、硅灰石、石墨。全市探明矿产资源保有储量的潜在价值为 200 亿元。
(八)农业状况
农副产品:磐石市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素有吉林省中南部粮仓之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 50 万吨的阶段水平,其中玉米 26 万吨。畜牧业十分发达,肉类总产量 10 万吨;特产资源丰富,建有东北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基地, 123 # 苹果、 K9 苹果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梅花鹿、林蛙等养殖都具有一定规模。
林业资源:林木蓄积总量约 1090 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林木树种 16 科 43 属 100 余种,其中蓄积量较多的树种有柞树、落叶松、杨树、榆树、胡桃秋、椴树、火曲柳、桦树、槐树、黑赤松、红松等 20 余种。森林资源富足。全市现有林地用地面积 208841公顷,占全市总幅员面积的 49.29% ,其中,有林地 196103公顷,疏林地 3432 公顷,灌木林地 9306 公顷。
(九)旅游资源
磐石市自然风光秀丽,形成了“一洞(官马溶洞)二山(仙人洞山、莲花山)四库(黄河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官马水库)”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格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磐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磐石市交通、水利等部门发展规划。
本规划根据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磐石市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分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乡镇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模。
规划范围为磐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386654公顷。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一)土地利用现状
磐石市2005年度土地总面积为386654公顷。农用地32574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25%;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499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63%;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59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12%。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9167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14%,耕地中,水田27078公顷,水浇地208公顷,旱地64384公顷;园地面积为921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3%;林地面积为20884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4.11%;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60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92%。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375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02%,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1112公顷,建制镇用地面积15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8845公顷,采矿用地1169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9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49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65%。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5854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6.7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06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63.22%。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丰富,土地利用率较高
由于生物气候较优越、土地肥沃、土壤类型多样,磐石市土地类型较为齐全。全市土地类型包括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全市土地利用率达到95.88%,难以利用土地不足全市土地面积的0.10%。
2、土地资源区域分异明显,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的区域差异较大
长白山系哈达岭山脉老爷岭横亘境内东西,构成中部、东北部高,南北较低的地势,形成了土地利用呈带状分异的特点。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烟筒山镇吉昌镇、中部的明城镇、石嘴镇、西南部的宝山乡等公路两侧、村庄周围及沿河两岸的宽谷平地;园地主要分布于烟筒山镇、宝山乡、吉昌镇等西北部的低山丘陵区;林地分布广泛,主要分布于东部的呼兰镇、驿马镇,东南部的松山镇,东北部的取柴河镇,西部及西北部的朝阳山镇、吉昌镇、烟筒山镇等山区。
3、林地、耕地面积大,形成了以农用地为主的用地结构
磐石市已开发利用土地中林地比重最大,耕地其次,两类用地面积合计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72%。其中,林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4.01%,耕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71%。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整理、开发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效益低。
近年来,农民盲目开垦或扩大水田面积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一些不良后果,一是水田灌溉保证率低;二是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率低;三是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后备资源逐年减少。
2、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土地利用率低、效益差。
全市林地、耕地面积大,林地中尚有部分疏林、灌丛地和低质低产林;耕地中中低产田比重大,从全市种植业结构情况看,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大。
3、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下降。
由于对土地利用缺乏长远观念,粗放经营,超坡垦殖,水土流失面积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因水土流失和重用轻养,耕地土壤有机质等含量降低,肥力下降,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4、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指标矛盾日益显化,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不高,集约利用程度低。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二是坚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三是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四是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五是坚持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的原则;六是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用地划为禁止建设区域进行严格保护。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目标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1100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0520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10年不低于904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到2020年不低于920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920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167公顷。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为743公顷,到2020年为7558公顷。
(二)增量指标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 。到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17380公顷,到2020年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24651公顷,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190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3210公顷。
(三)土地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单位城镇工矿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出水平,由2005年的71万元/公顷,提高到162.9万元/公顷和348.5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280.7平方米/人,下降到160平方米/人和142平方米/人。
第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一是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二是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三是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城镇用地规模;四是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五是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安排应符合上级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一致。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数量
规划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44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13%,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57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65%。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6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5%,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4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3%。
规划到201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15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3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
1、耕地 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111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3%,比2005年净增加19430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05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25%,比2005年净增加13530公顷。耕地减少主要去向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灾害毁损和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增加来源主要是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园地 到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预期为9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预期为9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
3、林地 到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预期为2120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85%;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预期为216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12%。规划期间磐石市林地面积净增加7857公顷,林地增加来源主要是矿山等环境治理和未利用地开发,林地减少去向主要是建设占用。
4、其他农用地 到201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11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0%;到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5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9%。
到2010年磐石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26096公顷以内;到2020年磐石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24439公顷以内。磐石市建设用地增加的主要来源是耕地、林地和未利用地,减少原因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和工矿用地复垦。
1、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到2010年,全市城镇用地面积预期为4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预期为46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重点是改造老城区,发展烟筒山、红旗岭、明城,综合整治建设内河环境,使其成为磐石城区绿色环境景观带。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3.42%;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0714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2.77%。
(3)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到2010年,全市采矿用地面积控制在686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18%;到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517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37%。
2、交通水利用地
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71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69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
3、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除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可能安排建设用地外,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
1、水域
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5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3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
2、自然保留地
到2010年,全市自然保留地面积预期为10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预期为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1、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末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布局区域为:烟筒山镇、吉昌镇、明城镇、石嘴镇、富太镇、牛心镇、宝山乡和朝阳山镇的沿河谷、公路两侧宽阔平坦的山间台地等。
2、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引导园地向土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不能盲目占用平整的耕地。主要布局区域为宝山乡、烟筒山镇、明城镇、吉昌镇、朝阳山镇、黑石镇等丘陵山区。
3、林业用地布局
磐石市土地面积一半以上是林地,各乡镇有广泛分布。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的更新改造;重点加强防护林体系以及农田林网建设;在土地条件好的荒地、荒坡建设一批速生生态林、经济林。重点加强江河上中游防护林体系以及农田林网建设。
4、其他农用地布局
充分利用现有水面发展水产养殖,积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其他废弃土地,逐步形成养殖规模,规划期内扩大养殖面积534公顷。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库、坑塘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规划期内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000公顷。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根据磐石市自然和地形条件,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基本方针是改变老城区人口过密的现状,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确定为向南和西北发展。在西部,以建设经济开发区为主;南、北部,充分利用地形条件,以建设居住生活区为主,适当安排无污染工业。建制镇用地布局,以明城镇、红旗岭镇和烟筒山镇为主。
另外,明城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等是我省“重点建设镇”,镇区也将布局较大规模的城镇用地,面积合计为1254公顷。
(2)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引导工矿企业集中布局,依据用地定额和集约用地标准,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工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采矿、能源等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的布局,应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末,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红旗岭镇、明城镇、烟筒山镇、呼兰镇等。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逐步改变散而乱的特征,总规模上将有较大的压缩,区位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的村将被撤并,而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将得到发展,规模适当扩大。主要是向交通沿线和人口较密集的区域集聚。规划期内,进一步以中心村为核心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
3、交通用地布局
全市主要以市区、烟筒山镇、明城镇为交通枢纽,可通往全市各乡镇。规划期内将加速磐石市内的两条高速公路和铁路复线的建设,加快地方公路建设,提高路网通达深度。
4、水利用地布局
全市水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黑石镇、驿马镇、取柴河镇、牛心镇等乡镇,有水库塘坝800多座,分布在烟筒山镇、吉昌镇、呼兰镇、石嘴镇等乡镇。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特殊用地大部分为军事用地,主要分布在吉昌镇、宝山乡、烟筒山镇等。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50公顷和1900公顷以内,且必须先补后占。
2、引导农业结构高效调整
农业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避免破坏耕作层土壤,禁止在耕地中挖鱼塘、建永久性养殖场,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和耕地生产能力。通过经济补偿和市场机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转变,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010年控制在267公顷,2020年控制在534公顷。
3、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耕力度
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灾害损毁耕地规模力争控制在50公顷和85公顷以内。
1、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按照《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的要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义务量、任务量分别达到3210公顷和1900公顷。
2、大力开展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稳步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分别达到10333公顷和16749公顷以上。
3、积极推行建设用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加快闭坑矿山、采矿塌陷、挖损压占、污染等废弃土地的复垦,本着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做好土地复垦的后续管理利用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分别达到520公顷和944公顷以上。
4、适度开发后备宜耕土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其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分别达到6527公顷和6958公顷以上。
1、大力改良现有耕地
立足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将水田、水浇地等有农田水利配套设施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状况,对耕地质量实行跟踪管理;在提高单产、稳定粮食总产的前提下,探索耕地轮休制度,降低耕地利用强度,恢复和提高地力;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节地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2、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制定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努力提高补充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别评定,从数量和产能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确实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鼓励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土壤培肥等措施,提高耕地地力。
磐石市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85014公顷,2010年基本农田90420公顷,2020基本农田920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分别为为85%。在规划中基本农田指标多化3480公顷是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占用基本农田补划的面积。
1、调入的基本农田
新一轮规划中,磐石市将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新增的优质耕地1250公顷,其他高等别和集中连片耕地90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耕地4550公顷,调入到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基础设施占用基本农田补划的面积3495公顷,调入的基本农田共计7430公顷,调整比例为7.95%。
2、调出的基本农田
磐石市存在因低等别、质量差、超坡、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220公顷,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150公顷,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240公顷,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1400公顷,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186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予以调出,调出基本农田面积为5439公顷,调整比例为5.82%。
(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的公示制度
1、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2、实行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约机制
(二)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
1、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网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3、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统计台帐登记制度
(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日常管理机制
1、加强土地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
2、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
(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引导和奖励激励机制
1、建立农业投入重点向基本农田倾斜的引导机制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奖励激励机制
(五)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执行和管理
各级政府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组织、审计等部门,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对地方政府班子政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为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和审计措施。
到2010年,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159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464公顷以内。
到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3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0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内城镇和开发区建设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磐石城区。
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07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各乡镇均有。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面积为580公顷。
磐石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如下: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东至双顶屯,西至红土屯,南至七个顶子屯,北至曙光屯以北。
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东至铁路,西至向阳屯,南与规模边界重合,北至团结屯。
1、允许建设区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磐石市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0164公顷。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划定磐石市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上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360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1%。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以及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镇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主要为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全市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664公顷,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见附表5。
(一)交通运输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交通建设用地项目18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交通运输建设用地2293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358顷、占用耕地120公顷。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
(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电力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6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电力基础建设用地20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8公顷、占用耕地6公顷。
(三)能源设施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能源设施用地项目2个,新建、扩建所需建设用地75公顷,其中:占农用地8公顷,占用耕地3公顷,主要分布在磐石市区、福安街道和宝山乡。
(四)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其他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4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7公顷、占用耕地2公顷,主要布局在磐石市区、磐石经济开发区、宝山乡和牛心镇。
(五)扩大内需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磐石市内其他重点建设项目118个,其中:扩大内需的工业项目114个,旅游业建设项目3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建设用地676公顷,主要布局在磐石市区、磐石经济开发区、明城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强化对森林、水源、草地、土地等自然资源生态的保护工程。
系统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绿化,综合整治建设内河环境使其内河成为磐石城区一条绿色环境景观带,建设构成主要景观轴线的道路两侧街头绿地,打造磐石品牌特色的老城区景观风貌区和新区中心景观风貌区,绿地覆盖率达到24%;加强乡村绿化建设,强化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功能的乡村绿化工程,以带状绿地将各分区内的绿地连为一体。形成由点、块、带、网、片相结合的城乡绿地,基本形成具有丘陵山地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
重点建设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19公顷。
用于防洪减灾、水土保持及保护重要水源地的水利设施工程,重点黄河水库、柳杨水库、官马水库、亚吉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兴隆水库水源地保护、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城市水源工程项目,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286公顷。
包括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旅游工程建设,安排工程建设用地面积35公顷。
磐石市矿产资源丰富,大型企业多依矿而建。因此要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各部门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要贯穿“矿产资源勘察一矿山设计一建设一生产一闭坑”全过程。增加生态保护资金投入,采用因地制宜、经济技术可行的生态保护方案;尤其要加强对生态敏感点的保护,必要时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规划期内,磐石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0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主要布局在黑石镇和烟筒山镇,两地的面积分别为1825公顷和982公顷,合计占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的36.45%。
有效控制城镇扩展规模,遏制城市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充分挖掘城区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磐石市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扩大城镇生态用地空间,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区实施“居民点—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优先保证城区和中心镇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加强粮食核心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区片进行完善提高;加大粮食核心区农田综合整治,强化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推广节水型灌溉、节约型施肥、节约型施药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积极治理白色污染。
以国土资源部推进土地整治为契机,大力推进村镇、农田整治工作,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促进市域景观生态得到整体提升。要根据村镇用地整理潜力,所在区位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农村城镇化、中心村建设和迁并等差异性的村镇整理模式,改善乡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强工业“三废”排放治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土地整理义务;因地制宜地评价未利用地资源开发潜力,科学、慎重开发。
采用生态农业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城乡公路两旁绿化带建设和城镇街道绿化工程有机结合,小流域治理与农田水利建设、渠系配套工程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搞好生态建设;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特色农林经济和休闲产业,培育林、果、疏、圃、禽、游等支柱产业。
第二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全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2020公顷,主要分布在市境中部地区的河谷平原上;其次为山间台地等。按区域,主要分布在挡石河流域;饮马河流域、呼兰河流域;辉发河流域;黄河、柳杨、官马水库灌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十三条 一般农地区
磐石市一般农地区面积为53556公顷,其中:一般耕地105200公顷,其他农用地5360公顷,市境内各乡镇均有分布。
一般农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磐石市林业用地区面积为216698公顷。主要分布于市境内的东部、东南部、东北部、西部等山区。
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530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耕地集中的河谷地带及公铁路沿线。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二十六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磐石市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613公顷。主要为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
风景旅游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 工矿用地区
磐石市工矿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579公顷。主要分布在明城镇、呼兰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吉昌镇、牛心镇等。
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磐石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8079公顷,主要分布于市境的东部、东北部和西部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辉发河、磐石河、饮马河、取柴河等流域。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总目标是:整理、复垦和开发总规模为24651公顷,其中补充耕地24651公顷。与吉林市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规模指标一致。
1、土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通过对农用地整理,到2010年增加耕地325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1476公顷。
(2)农村居民点整理: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10008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12172公顷。
2、土地复垦
规划期内,复垦水毁土地面积19公顷;复垦废弃矿山用地面积为1930公顷;土地复垦总面积为2819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为1930公顷,其中增加耕地面积944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520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944公顷。
3、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开发总面积9667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9073公顷,其中增加耕地面积6958公顷。通过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6527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6958公顷。
根据磐石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及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特征,确定5个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重点区域:烟筒山共3206公顷,分布在粗榆村、黄泥村、筒子沟村、前锋村、西梨河村、牛心村、碱场村、官马汉村;宝山乡1313公顷,分布在占多村、北河村 、亮子河村、靠山村、锅盔村、横河村、西孤顶子村、西大沟村、太平村;明城镇2023公顷,分布在下鹿村、七间房村、永红村、玻璃河村、洞口村、联合村、明城村、梨树村、古城村、五星村;取柴河镇1616公顷,分布在张家村、二道村、桦树村、取柴河村、小取柴河村、三湾子村、四道村、小荒村、三道村、三兴村、兴隆村、王家村;呼兰镇1765公顷,分布在镇区和小荒顶子村。
根据磐石市农村居民点各项用地指标的综合分析,在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基础上,将450公顷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与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最终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规划期内,对福安街道、松山镇、取柴河镇三个项目区进行居民点拆并,整理农用地6公顷;开发石嘴镇、朝阳山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明城镇的5块10公顷新菜地,保障城市蔬菜需求;对烟筒山镇、宝山乡、明城镇、吉昌镇、松山镇2350公顷农村土地进行综合整治。
具体措施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和调整利用。“挂钩”实行“指标周转”制度,即先安置再拆迁、后归还指标,使项目区内报批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超过经核定批准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项目区内报批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超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总规模,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
第三十一条 调控指标
规划期末,磐石市耕地保有量为105200公顷,主要分布在水土条件较好的乡镇,如烟筒山镇14125公顷,吉昌镇10717公顷,呼兰镇7988公顷等。
规划期末,磐石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2020公顷,主要分布在耕地质量较高的区域,如烟筒山镇12298公顷,吉昌镇9960公顷等,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市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0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磐石市园地面积预期9633公顷,主要分布在烟筒山镇2040公顷,吉昌镇1569公顷,宝山乡1666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根据磐石市自然条件特点,规划期末,磐石市林地面积预期216698公顷,其中:烟筒山镇26168公顷,松山镇21150公顷,取柴河镇22717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属于预期性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多于16881公顷,主要布局在烟筒山镇2160公顷,市区2823公顷,吉昌镇1238公顷,石嘴镇1195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预期24651公顷,其中烟筒山镇3206公顷,黑石镇2270公顷,石咀镇1695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磐石市新增建设用地2800公顷,主要集中在非农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其中明城镇442公顷,烟筒山镇289公顷,红旗岭镇84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第三十二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规划期间,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的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严格落实。预期性指标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引导,力争实现。加强辖区范围内上下级土地利用的衔接和统筹协调,强化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责任、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十三条 近期规划用地指标
1、农用地
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44643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18896公顷。其中:耕地保有量1111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0420公顷;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9488公顷,212063公顷、11992公顷。
2、建设用地
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6096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减少188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815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控制在7194公顷以内;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4234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86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0平方米。
3、其他土地
到201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5915公顷。
与基期相比,全市土地利用率由95.88%增加到98.36%。
4、交通建设用地
交通建设用地项目10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交通建设用地1668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480公顷、占用耕地866公顷。
5、电力设施建设用地
电力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3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9公顷、占用耕地6公顷。
6、能源设施用地
能源设施用地项目1个,新增建设用地46公顷,其中:占农用地40公顷,占用耕地30公顷。
7、基础设施用地
其他基础设施用地项目3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2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9公顷、占用耕地16公顷。
第三十四条 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整治近期任务
规划近期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0公顷以内。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转变。力争在规划近期内将因灾损毁等因素减少的耕地面积控制在50公顷以内。规划近期,城乡建设用总规模控制在18159公顷,比2005年减少15596公顷。规划近期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7380公顷。
第三十五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福安街道、东宁街道办事处、河南街道办事处、磐石经济开发区等街道的部分村庄,土地总面积13508.7公顷。
第三十六条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辖区土地总面积13508.7公顷,其中,农用地96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57%;建设用地33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9%;其他土地4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
1、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450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6.57%;园地22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9%;林地4379.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5.30%;其他农用地56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84%。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67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00%,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310.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9.13%,农村居民点用地136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40.66%;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552.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6.50%;其他建设用地12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71%。
3、其他土地
中心城区其他土地面积为4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其中水域面积141.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8.8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49.5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1.15%。
(二)土地利用布局
耕地主要分布于中部地形较平缓地区;园地主要分布在长发屯的西部、蚂蚁村的西部及邱家岭屯的西北部,耕地与山地交界的地区;林地面积较大,分布范围较广,主要集中于四周的高山地区。建设用地比重不大,以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市区和各村周围。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交通用地主要以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为主。磐石市城区的北部、东南部和东纸房村的西部等地有独立工矿用地分布。其他土地在辖区各村均有分布。
第三十七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为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的合理需求,切实保护耕地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确定城市用地拓展方向为西部为工业用地、东北部为公园休闲用地及住宅用地、北部为教育用地。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400公顷(其中规划占用农用地为1133.06公顷,耕地为966.28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109.76公顷,特殊用地为24.67公顷。
(一)允许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布局空间,是建设项目落地的范围,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内,划定中心城区地形平坦的中部和东部为允许建设区域,统筹安排镇内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其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32.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的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1457.26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限制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的,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中心城区的限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围的山地区域。面积为9119.0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严格限制进行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本区无禁止建设区。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限制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限制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十九条 实施规划的行政手段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合规性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土地年度计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合理性的论证审查。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调控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对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分类编制计划,分别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年度用地审批的规模和范围。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监管,以实际用地作为考核计划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实行土地计划年底调剂制度,促使部分地方富余的土地利用计划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倾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的,必须呈报原批准机关,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呈报国务院批准。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督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建设垂直型的监察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推广监察员制度。对于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批地、用地的,依法查处,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
第四十条 实施规划的经济手段
一是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建立补充耕地专项基金。
三是规范土地收费行为。
一是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对保护耕地确有成效的乡镇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经济奖励与土地政策方面的倾斜,对规划实施和保护耕地不利的、违法占地屡禁不止的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要予以经济制裁和土地政策方面的限制。
三是对耕地使用者实行登记和挂牌制,即对其耕地的数量、地类、土壤质量等要素逐一详细登记并挂牌,落实到每一户、每一地块。同时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耕地保护好的、各种要素不降低以及有所提高的予以经济奖励,反之,予以经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实施规划的法制手段
要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用地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都要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凡涉及土地出让、划拨、开发、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审批以及用地结构调整等内容的,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任人,依据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第四十二条 实施规划的技术手段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公众监督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规划执行情况信息。
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根据单独选址项目的用地特点,对独立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在严格遵守定额标准核定用地规模的前提下,项目选址布局和具体用地指标可以根据项目设计要求确定,只要项目用地已纳入规划或在县级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内,均应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单位:公顷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91670 |
111100 |
1052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85014 |
90420 |
92020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9211 |
9488 |
9633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208841 |
212063 |
216698 |
预期性 |
牧草地 |
290 |
290 |
29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44992 |
26096 |
24439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33755 |
18159 |
16881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910 |
4920 |
6167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 |
10494 |
7194 |
7558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1010 |
28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760 |
208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650 |
1900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 |
1900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单位:平方米) |
281 |
160 |
142 |
约束性 |
单位:公顷
地 类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91670 |
23.71 |
111100 |
28.73 |
105200 |
27.25 |
-5900 |
园地 |
9211 |
2.38 |
9488 |
2.45 |
9633 |
2.49 |
145 |
|
林地 |
208841 |
54.01 |
212063 |
54.85 |
216698 |
56.12 |
4635 |
|
其他农用地 |
16025 |
4.14 |
11992 |
3.1 |
26220 |
6.79 |
14228 |
|
农用地 |
325747 |
84.25 |
344643 |
89.13 |
357751 |
92.65 |
13108 |
|
合计 |
||||||||
建设 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2645 |
0.68 |
4234 |
1.1 |
4610 |
1.23 |
516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8845 |
7.46 |
13239 |
3.42 |
10714 |
2.77 |
-2525 |
|
采矿用地 |
1169 |
0.3 |
686 |
0.18 |
1557 |
0.37 |
731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096 |
0.28 |
0 |
0 |
0 |
0 |
0 |
|
交通水利用地 |
10494 |
2.71 |
7194 |
1.86 |
6958 |
1.8 |
-236 |
|
其他建设用地 |
743 |
0.19 |
743 |
0.19 |
600 |
0.16 |
-143 |
|
建设用地合计 |
44992 |
11.64 |
26096 |
6.75 |
24439 |
6.33 |
-1657 |
|
其他 土地 |
水域 |
5854 |
1.51 |
5854 |
1.51 |
3616 |
0.94 |
-2238 |
自然 |
10061 |
2.6 |
10061 |
2.6 |
314 |
0.08 |
-9747 |
|
保留地 |
||||||||
其他土地合计 |
15915 |
4.12 |
15915 |
4.12 |
3930 |
1.02 |
-11985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 农地区 |
林业 用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生态 环境安全控制区 |
明 城 镇 |
6232 |
2900 |
14861 |
1345 |
16 |
225 |
803 |
烟筒山镇 |
12282 |
7673 |
26168 |
1866 |
61 |
297 |
808 |
红旗岭镇 |
4059 |
2587 |
8380 |
1019 |
0 |
151 |
256 |
朝阳山镇 |
6382 |
3071 |
13757 |
757 |
21 |
40 |
647 |
吉 昌 镇 |
9963 |
5283 |
18881 |
1159 |
180 |
83 |
605 |
石 嘴 镇 |
6702 |
4298 |
11746 |
1110 |
38 |
83 |
255 |
呼 兰 镇 |
7264 |
3145 |
17052 |
712 |
15 |
93 |
637 |
黑 石 镇 |
5933 |
4523 |
11074 |
727 |
5 |
167 |
947 |
松 山 镇 |
3572 |
2156 |
21150 |
469 |
0 |
53 |
247 |
富 太 镇 |
6260 |
2356 |
9379 |
612 |
0 |
79 |
652 |
驿 马 镇 |
3374 |
1909 |
14786 |
437 |
41 |
33 |
269 |
取柴河镇 |
3661 |
1824 |
22717 |
548 |
55 |
4 |
330 |
牛 心 镇 |
6455 |
3574 |
12513 |
876 |
1 |
149 |
545 |
宝 山 乡 |
7314 |
4526 |
10318 |
921 |
66 |
54 |
728 |
城区、福安街道 |
2567 |
3730 |
3916 |
2744 |
113 |
68 |
349 |
磐 石 市 |
92020 |
53556 |
216698 |
15302 |
613 |
1579 |
8079 |
单位:公顷
|
2005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间净增(+) 减(-) |
2020年 耕地保有量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 开发 |
减少 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吉林市下达 |
103890 |
3210 |
2400 |
550 |
260 |
1900 |
1900 |
|
|
1310 |
105200 |
磐石市规划 |
103890 |
3210 |
2400 |
550 |
260 |
1900 |
1900 |
|
|
1310 |
105200 |
年均增减 |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 用耕地 |
||||||
1、能源 |
吉林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工程用地项目 |
新建 |
2009-2012 |
46.2 |
6.15 |
2.59 |
宝山乡、福安街 |
|
磐石市城市天然气储备站和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06-2012 |
29 |
1.70 |
0.18 |
市区、福安街 |
|
|
大唐新型能源 |
新建 |
2011 |
4.81 |
3.85 |
0.38 |
朝阳山镇 |
|
|
2、交通 |
珲春—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联络线 |
新建 |
2007-2020 |
400.2 |
66.28 |
24.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长阿线小城子—二道甸子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
新建 |
2006-2008 |
60.42 |
15.04 |
6.54 |
磐石市各乡镇 |
|
|
长阿线二道甸子—于家沟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
新建 |
2003-2007 |
54.5 |
7.61 |
2.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抚双高速公路吉林市境内段(营城子-松江河) |
新建 |
2007-2010 |
120.3 |
11.11 |
3.09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磐双线牛心至黑山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2007 |
80 |
7.41 |
2.06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双朝线吉昌至土顶镇(双阳界)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 |
36.75 |
3.40 |
0.94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吉草高速公路 |
新建 |
2006-2010 |
800 |
154.43 |
47.90 |
烟筒山、取柴河、明城、石嘴、福安街、宝山乡 |
|
|
磐石市绕城一级公路 |
新建 |
2008-2009 |
51.2 |
4.74 |
1.32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松江至常山、榆木桥子至呼兰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2007 |
87.5 |
8.10 |
2.25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取常线(X044)取柴河至八道河子二级公路 |
新建 |
2015-2016 |
97.5 |
9.03 |
2.51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沈吉铁路复线项目 |
扩建 |
2007-2010 |
75 |
10.80 |
5.84 |
烟筒山、明城、石嘴、福安街、市区、牛心镇 |
|
|
大科高速公路吉林段 |
新建 |
2012-2017 |
158 |
18.98 |
8.15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磐石市城市路网 |
扩建 |
2010-2015 |
183.35 |
134.40 |
72.59 |
磐石市 |
|
|
双阳至烟筒山铁路 |
扩建 |
2005-2005 |
58 |
5.71 |
1.80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省道长阿线(S102)三家子至桦甸高速公路 |
续建 |
2020-2023 |
198.65 |
32.95 |
9.17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明双公路改造 |
新建 |
2009-2012 |
3 |
0.46 |
0.26 |
明城镇 |
|
|
金亚路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产业大街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城东路网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蒲左高速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5 |
1.20 |
0.96 |
0.27 |
磐石市、烟筒山、驿马镇、呼兰镇 |
|
|
蒲左高速辅道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3 |
0.70 |
0.56 |
0.44 |
磐石市、烟筒山、驿马镇、呼兰镇 |
|
|
尚西线二级公路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3 |
1.50 |
1.20 |
0.49 |
磐石市、呼兰镇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
3、水利 |
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114 |
20.06 |
8.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5 |
0.46 |
0.22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灌区改造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15 |
2.31 |
1.29 |
磐石市各乡镇 |
|
|
郭大院水库 |
新建 |
2013-2020 |
22 |
1.70 |
0.52 |
朝阳山镇 |
|
|
磐石市城市防洪工程(磐石河、挡石河) |
扩建 |
2009-2012 |
60 |
9.26 |
5.15 |
市区、福安街 |
|
|
玻璃河治理 |
新建 |
2009-2014 |
10 |
1.34 |
0.55 |
明城镇 |
|
|
4、电力 |
黑龙江东部-哈尔滨-吉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2012 |
58.0 |
8.50 |
1.37 |
磐石市(朝阳山、取柴河镇) |
|
吉林-沈北特高压输电工程 |
新建 |
十三五 |
50 |
3.09 |
1.63 |
磐石市 |
|
|
800千伏直流宝清-唐山 |
新建 |
2013 |
60 |
1.08 |
0.58 |
磐石市 |
|
|
500千伏平安-包家-东丰输电变电工程 |
新建 |
2009-2010 |
4.0 |
0.59 |
0.27 |
磐石市 |
|
|
磐石500千伏输电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4-2015 |
15.0 |
2.21 |
1.03 |
磐石市 |
|
|
1000千伏吉林特高压500千伏疏通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2.0 |
0.29 |
0.14 |
磐石市 |
|
|
华能磐石热电厂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3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磐石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扩建 |
2016 |
3.3 |
0.48 |
0.21 |
磐石市 |
|
|
明城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 |
扩建 |
2012 |
0.2 |
0.2 |
0.2 |
|
|
|
550千伏磐石变电站220千伏疏通工程 |
新建 |
2015 |
3.6 |
0.52 |
0.23 |
磐石市 |
|
|
磐石生物质发电厂新建工程输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4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垃圾场发电厂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垃沼气发电厂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 |
0.2 |
0.03 |
0.02 |
磐石市 |
|
|
磐南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 |
0.6 |
0.09 |
0.03 |
磐石市 |
|
|
磐北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5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吉昌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0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牛心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0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富太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安乐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新建 |
2011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三棚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1 |
0.5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红旗岭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2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黑石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7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磐开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5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吉林66千伏明烟线扩建工程(明星线) |
扩建 |
2009 |
0.4 |
0.05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松山66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
新建 |
2009 |
0.8 |
0.11 |
0.05 |
磐石市 |
|
|
磐石大榆树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09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磐石驿马66千伏输电工程 |
新建 |
2009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66千伏磐广线路工程 |
扩建 |
2011 |
1 |
1 |
1 |
磐石市 |
|
|
呼兰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扩建 |
2012 |
0.3 |
0.3 |
0.3 |
磐石市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 占用耕地 |
||||||
5、旅游 |
磐石市神宇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
扩建 |
2009-2015 |
15 |
1.70 |
0.71 |
石嘴镇 |
|
磐石市红石山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09-2014 |
11 |
1.03 |
0.32 |
朝阳山镇 |
|
|
磐石仙龙生态有限公司 |
新建 |
2009-2015 |
5 |
0.77 |
0.07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东山、仙人洞公园 |
扩建 |
2013 |
116.00 |
1.60 |
0.15 |
磐石市 |
|
|
6、基础设施 |
磐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06-2010 |
14 |
2.16 |
1.20 |
市区 |
|
磐石市垃圾处理场 |
新建 |
2006-2010 |
5.2 |
0.39 |
0.45 |
宝山乡 |
|
|
垃圾处理厂 |
新建 |
2012 |
5.07 |
4.06 |
0.00 |
明城镇 |
|
|
磐石市明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 |
新建 |
2006-2011 |
14 |
1.85 |
0.69 |
明城镇 |
|
|
生物发电项目 |
新建 |
2009-2015 |
26 |
4.01 |
1.55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磐石市净水厂 |
新建 |
2009-2010 |
2 |
0.31 |
0.17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磐石市城市取水工程项目及管道 |
新建 |
2009-2015 |
8.9 |
1.05 |
0.49 |
磐石市 |
|
|
7、教育 |
磐石市职业教育中心 |
新建 |
2006-2009 |
4 |
0.62 |
0.09 |
市区 |
|
中心小建设 |
扩建 |
2009-2012 |
3 |
0.31 |
0.09 |
明城镇 |
|
|
8、其他 |
移动、联通、电信GSM基站项目 |
新建 |
2009-2020 |
5.6 |
0.74 |
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吉林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储灰厂 |
新建 |
2009-2012 |
40 |
6.17 |
1.29 |
牛心镇、宝山乡 |
|
|
福安街道金矿项目 |
新建 |
2013 |
0.50 |
0.40 |
0.27 |
磐石市 |
|
|
小红石砬子银铅锌采矿项目 |
新建 |
2011 |
34.00 |
34.00 |
10.00 |
富太镇 |
|
|
吉林磐石吉恩镍业股份公司羰基镍项目 |
扩建 |
2009-2015 |
42.5 |
5.248 |
3.5424 |
红旗岭镇 |
|
|
磐石镍业公司镍冶炼厂技改、扩产项目 |
扩建 |
2009-2.15 |
42 |
13.92 |
5.67 |
红旗岭镇 |
|
|
后倒木沟钼矿项目 |
新建 |
2013 |
64.00 |
51.20 |
0.00 |
吉昌镇 |
|
单位:公倾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 保有量 |
园地 面积 |
林地 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明城镇 |
6232 |
6520 |
908 |
14859 |
2450 |
1567 |
703 |
442 |
353 |
349 |
157 |
烟筒山镇 |
12282 |
14077 |
2040 |
26119 |
3034 |
2160 |
623 |
289 |
94 |
92 |
328 |
红旗岭镇 |
4059 |
4998 |
40 |
8382 |
1300 |
1177 |
617 |
84 |
68 |
64 |
85 |
朝阳山镇 |
6382 |
6997 |
330 |
13785 |
1600 |
805 |
131 |
96 |
50 |
40 |
128 |
吉 昌 镇 |
9963 |
10725 |
1570 |
18901 |
1901 |
1238 |
166 |
37 |
28 |
27 |
215 |
石 咀 镇 |
6702 |
7810 |
742 |
11773 |
1636 |
1195 |
345 |
126 |
99 |
84 |
110 |
呼 兰 镇 |
7264 |
7992 |
20 |
16995 |
1414 |
797 |
210 |
102 |
70 |
63 |
127 |
黑 石 镇 |
5933 |
7470 |
903 |
11058 |
1003 |
894 |
262 |
20 |
17 |
14 |
163 |
松 山 镇 |
3572 |
4324 |
116 |
21166 |
625 |
522 |
111 |
62 |
25 |
19 |
88 |
富 太 镇 |
6260 |
6522 |
115 |
9364 |
1177 |
691 |
160 |
96 |
60 |
31 |
79 |
驿 马 镇 |
3374 |
3915 |
238 |
14803 |
796 |
467 |
127 |
111 |
68 |
61 |
66 |
取柴河镇 |
3661 |
3897 |
449 |
22760 |
874 |
550 |
61 |
25 |
22 |
19 |
65 |
牛 心 镇 |
6455 |
7475 |
299 |
12495 |
1408 |
1020 |
237 |
120 |
86 |
47 |
96 |
宝 山 乡 |
7314 |
7938 |
1669 |
10313 |
1881 |
975 |
52 |
37 |
29 |
18 |
140 |
城区、福安街道 |
2567 |
4540 |
194 |
3925 |
3340 |
2823 |
2362 |
1153 |
1011 |
972 |
53 |
磐 石 市 |
92020 |
105200 |
9633 |
216698 |
24439 |
16881 |
6167 |
2800 |
2080 |
1900 |
1900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2005年 基本农田面积 |
2020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规划期内基本 农田调出面积 |
规划期内基本 农田调入面积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明城镇 |
5783 |
6230 |
123 |
1.97 |
570 |
9.15 |
烟筒山镇 |
10887 |
12298 |
20 |
0.16 |
1431 |
11.64 |
红旗岭镇 |
3790 |
4060 |
93 |
2.29 |
363 |
8.94 |
朝阳山镇 |
5600 |
6380 |
41 |
0.64 |
821 |
12.87 |
吉昌镇 |
9288 |
9960 |
57 |
0.57 |
729 |
7.32 |
石嘴镇 |
6647 |
6700 |
71 |
1.06 |
124 |
1.85 |
呼兰镇 |
5845 |
7263 |
35 |
0.48 |
1453 |
20.01 |
黑石镇 |
5055 |
5931 |
50 |
0.84 |
926 |
15.61 |
松山镇 |
3321 |
3571 |
46 |
1.29 |
296 |
8.29 |
富太镇 |
5833 |
6259 |
49 |
0.78 |
475 |
7.59 |
驿马镇 |
3083 |
3373 |
45 |
1.33 |
335 |
9.93 |
取柴河镇 |
3339 |
3661 |
46 |
1.26 |
368 |
10.05 |
牛心镇 |
6028 |
6454 |
63 |
0.98 |
489 |
7.58 |
宝山乡 |
6589 |
7313 |
50 |
0.68 |
774 |
10.58 |
福安街道 |
3767 |
2567 |
1247 |
48.58 |
47 |
1.83 |
市 区 |
159 |
0 |
159 |
0.00 |
0 |
0.00 |
磐石市合计 |
85014 |
92020 |
2196 |
2.45 |
6702 |
7.49 |
(注: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为92020公顷,规划目标年为95500,多划的3480公顷基本农田,用于补划规划实施期间由于不确定选址项目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
单位:公顷
项目乡镇 |
土地整理 |
土地开发 |
土地复垦 |
补充耕地 |
||||
耕地 整理 |
居民点 整理 |
农用地 |
其中 耕地 |
农用地 |
其中 耕地 |
任务量 |
义务量 |
|
明城镇 |
87 |
788 |
840 |
621 |
308 |
90 |
309 |
184 |
烟筒山镇 |
186 |
1560 |
1214 |
773 |
246 |
140 |
414 |
241 |
红旗岭镇 |
69 |
827 |
378 |
373 |
241 |
60 |
148 |
88 |
朝阳山镇 |
114 |
776 |
226 |
211 |
67 |
90 |
79 |
47 |
吉昌镇 |
147 |
1154 |
836 |
682 |
118 |
0 |
332 |
198 |
石咀镇 |
135 |
898 |
544 |
523 |
118 |
90 |
216 |
129 |
呼兰镇 |
115 |
951 |
547 |
503 |
152 |
45 |
208 |
124 |
黑石镇 |
53 |
646 |
1291 |
741 |
280 |
253 |
392 |
233 |
松山镇 |
62 |
416 |
486 |
383 |
35 |
0 |
152 |
90 |
富太镇 |
100 |
841 |
362 |
336 |
20 |
0 |
126 |
75 |
驿马镇 |
55 |
582 |
312 |
232 |
32 |
30 |
87 |
52 |
取柴河镇 |
77 |
434 |
1100 |
732 |
5 |
26 |
398 |
231 |
牛心镇 |
86 |
1033 |
468 |
408 |
141 |
40 |
165 |
98 |
宝山乡 |
127 |
800 |
300 |
320 |
86 |
50 |
120 |
72 |
福安街 |
63 |
467 |
169 |
120 |
81 |
30 |
64 |
38 |
市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476 |
12172 |
9073 |
6958 |
1930 |
944 |
3210 |
1900 |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4
第三十五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4
第三十六条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44
第三十七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45
第三十八条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45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49
第三十九条 实施规划的行政手段 49
第四十条 实施规划的经济手段 50
第四十一条 实施规划的法制手段 51
第四十二条 实施规划的技术手段 52
附表 53
(一)地理位置
磐石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东经 125 ° 38 ′- 126 ° 41 ′,北纬 42 ° 39 ′- 43 ° 27 ′,地处松辽平原向长白山过渡地带,属丘陵半山区。东接桦甸市,西邻梅河口市、东丰、伊通县,南界辉南县,北与双阳区、永吉县接壤。
(二)气候特征
年平均气温4.1℃。
(三)行政区划
磐石市行政区划包括:3个街道、13个乡镇、1个乡、两个开发区。
3个街道:河南街、东宁街、福安街。
13个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明城镇、石嘴镇、驿马镇、牛心镇、 呼兰镇、吉昌镇、松山镇、黑石镇、朝阳山镇、富太镇、取柴河镇。
1个乡:宝山乡
2个开发区:磐石经济开发区、明城经济开发区。
(四)人口状况
户籍人口54万人,常住人口50余万人。
(五)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磐石县撤县设市,磐石县人民政府改称磐石市人民政府,由吉林省直辖,吉林市代管。
(六)工业建设
近年来,磐石市坚持“工业立市、工业兴市、工业富市”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和基础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广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杭州娃哈哈集团、长春亚泰集团、河北冀东集团、河北建龙集团、唐山华岐集团、中旺集团、美国PIC集团等一批规模较大的知名企业集团相继落户磐石,并形成了金属冶炼、非金属加工、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中国第一大镍盐,第二大镍金属生产基地 — 吉林镍业公司就坐落在这里。
(七)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全市实有耕地约 10 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 24 %,全市人均耕地约 2.6 亩。
水利资源:磐石市境内水系主要由辉发河、挡石河、饮马河、玻璃河等水系组成。境内共有大小河流 180 条,流域面积 1500 多平方公里。共有水库塘坝近 800 座,其中中型水库 4 座,总蓄水量可达 2.2 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 9.54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 1778 立方米,比全省人均多 149 立方米。
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铁、镍等高品位金属和硅灰石、方解石、石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藏尤为丰富。硅灰石储量 2600 万吨,占中国储量的四分之一,不仅品位高,而且质量为世界之首;石墨储量 500 万吨,是中国三大石墨产地之一;方解石、白云石、透闪石、石灰石、沸石、花岗岩、大理石等均为中国县级储量之冠,是中国十大非金属矿业开发基地之一和吉林省非金属矿产品开发基地。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 44 种,其中金属矿种 15 种,有铜、镍、金、铁、锑、钨、钼等;非金属矿种 27 种,有石灰石、硅灰石、方解石、煤、硅石、粘土、石材、石墨、花岗岩、瓷土、白云石、透闪石、莹石、沸石、大理石等,还有优质草炭和矿泉水两种可利用资源。现已探明储量的矿产 27 种,储量位居全国前十位的有 4 种,分别为镍、电石灰岩、硅灰石、石墨。全市探明矿产资源保有储量的潜在价值为 200 亿元。
(八)农业状况
农副产品:磐石市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素有吉林省中南部粮仓之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 50 万吨的阶段水平,其中玉米 26 万吨。畜牧业十分发达,肉类总产量 10 万吨;特产资源丰富,建有东北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基地, 123 # 苹果、 K9 苹果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梅花鹿、林蛙等养殖都具有一定规模。
林业资源:林木蓄积总量约 1090 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林木树种 16 科 43 属 100 余种,其中蓄积量较多的树种有柞树、落叶松、杨树、榆树、胡桃秋、椴树、火曲柳、桦树、槐树、黑赤松、红松等 20 余种。森林资源富足。全市现有林地用地面积 208841公顷,占全市总幅员面积的 49.29% ,其中,有林地 196103公顷,疏林地 3432 公顷,灌木林地 9306 公顷。
(九)旅游资源
磐石市自然风光秀丽,形成了“一洞(官马溶洞)二山(仙人洞山、莲花山)四库(黄河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官马水库)”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格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磐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磐石市交通、水利等部门发展规划。
本规划根据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磐石市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分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乡镇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模。
规划范围为磐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386654公顷。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一)土地利用现状
磐石市2005年度土地总面积为386654公顷。农用地32574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25%;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499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63%;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59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12%。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9167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14%,耕地中,水田27078公顷,水浇地208公顷,旱地64384公顷;园地面积为921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3%;林地面积为20884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4.11%;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60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92%。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375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02%,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用地1112公顷,建制镇用地面积15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8845公顷,采矿用地1169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9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49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65%。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5854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6.7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06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63.22%。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丰富,土地利用率较高
由于生物气候较优越、土地肥沃、土壤类型多样,磐石市土地类型较为齐全。全市土地类型包括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全市土地利用率达到95.88%,难以利用土地不足全市土地面积的0.10%。
2、土地资源区域分异明显,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的区域差异较大
长白山系哈达岭山脉老爷岭横亘境内东西,构成中部、东北部高,南北较低的地势,形成了土地利用呈带状分异的特点。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烟筒山镇吉昌镇、中部的明城镇、石嘴镇、西南部的宝山乡等公路两侧、村庄周围及沿河两岸的宽谷平地;园地主要分布于烟筒山镇、宝山乡、吉昌镇等西北部的低山丘陵区;林地分布广泛,主要分布于东部的呼兰镇、驿马镇,东南部的松山镇,东北部的取柴河镇,西部及西北部的朝阳山镇、吉昌镇、烟筒山镇等山区。
3、林地、耕地面积大,形成了以农用地为主的用地结构
磐石市已开发利用土地中林地比重最大,耕地其次,两类用地面积合计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72%。其中,林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4.01%,耕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71%。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整理、开发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效益低。
近年来,农民盲目开垦或扩大水田面积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一些不良后果,一是水田灌溉保证率低;二是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率低;三是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后备资源逐年减少。
2、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土地利用率低、效益差。
全市林地、耕地面积大,林地中尚有部分疏林、灌丛地和低质低产林;耕地中中低产田比重大,从全市种植业结构情况看,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大。
3、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下降。
由于对土地利用缺乏长远观念,粗放经营,超坡垦殖,水土流失面积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因水土流失和重用轻养,耕地土壤有机质等含量降低,肥力下降,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4、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指标矛盾日益显化,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不高,集约利用程度低。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二是坚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三是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四是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五是坚持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的原则;六是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用地划为禁止建设区域进行严格保护。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目标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1100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0520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10年不低于904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到2020年不低于920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920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167公顷。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为743公顷,到2020年为7558公顷。
(二)增量指标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 。到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17380公顷,到2020年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24651公顷,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190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3210公顷。
(三)土地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单位城镇工矿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出水平,由2005年的71万元/公顷,提高到162.9万元/公顷和348.5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280.7平方米/人,下降到160平方米/人和142平方米/人。
第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一是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二是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三是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城镇用地规模;四是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五是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安排应符合上级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一致。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数量
规划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44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13%,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57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65%。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6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5%,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4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3%。
规划到201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15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3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
1、耕地 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111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3%,比2005年净增加19430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05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25%,比2005年净增加13530公顷。耕地减少主要去向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灾害毁损和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增加来源主要是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园地 到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预期为9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到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预期为9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
3、林地 到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预期为2120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85%;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预期为216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12%。规划期间磐石市林地面积净增加7857公顷,林地增加来源主要是矿山等环境治理和未利用地开发,林地减少去向主要是建设占用。
4、其他农用地 到201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11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0%;到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5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9%。
到2010年磐石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26096公顷以内;到2020年磐石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24439公顷以内。磐石市建设用地增加的主要来源是耕地、林地和未利用地,减少原因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和工矿用地复垦。
1、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到2010年,全市城镇用地面积预期为4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预期为46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重点是改造老城区,发展烟筒山、红旗岭、明城,综合整治建设内河环境,使其成为磐石城区绿色环境景观带。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3.42%;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0714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2.77%。
(3)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到2010年,全市采矿用地面积控制在686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18%;到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517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0.37%。
2、交通水利用地
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71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69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
3、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除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可能安排建设用地外,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
1、水域
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5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3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
2、自然保留地
到2010年,全市自然保留地面积预期为10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预期为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1、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末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布局区域为:烟筒山镇、吉昌镇、明城镇、石嘴镇、富太镇、牛心镇、宝山乡和朝阳山镇的沿河谷、公路两侧宽阔平坦的山间台地等。
2、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引导园地向土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不能盲目占用平整的耕地。主要布局区域为宝山乡、烟筒山镇、明城镇、吉昌镇、朝阳山镇、黑石镇等丘陵山区。
3、林业用地布局
磐石市土地面积一半以上是林地,各乡镇有广泛分布。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的更新改造;重点加强防护林体系以及农田林网建设;在土地条件好的荒地、荒坡建设一批速生生态林、经济林。重点加强江河上中游防护林体系以及农田林网建设。
4、其他农用地布局
充分利用现有水面发展水产养殖,积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其他废弃土地,逐步形成养殖规模,规划期内扩大养殖面积534公顷。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库、坑塘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规划期内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000公顷。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根据磐石市自然和地形条件,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基本方针是改变老城区人口过密的现状,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确定为向南和西北发展。在西部,以建设经济开发区为主;南、北部,充分利用地形条件,以建设居住生活区为主,适当安排无污染工业。建制镇用地布局,以明城镇、红旗岭镇和烟筒山镇为主。
另外,明城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等是我省“重点建设镇”,镇区也将布局较大规模的城镇用地,面积合计为1254公顷。
(2)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引导工矿企业集中布局,依据用地定额和集约用地标准,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工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采矿、能源等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的布局,应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末,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红旗岭镇、明城镇、烟筒山镇、呼兰镇等。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逐步改变散而乱的特征,总规模上将有较大的压缩,区位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的村将被撤并,而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将得到发展,规模适当扩大。主要是向交通沿线和人口较密集的区域集聚。规划期内,进一步以中心村为核心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
3、交通用地布局
全市主要以市区、烟筒山镇、明城镇为交通枢纽,可通往全市各乡镇。规划期内将加速磐石市内的两条高速公路和铁路复线的建设,加快地方公路建设,提高路网通达深度。
4、水利用地布局
全市水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黑石镇、驿马镇、取柴河镇、牛心镇等乡镇,有水库塘坝800多座,分布在烟筒山镇、吉昌镇、呼兰镇、石嘴镇等乡镇。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特殊用地大部分为军事用地,主要分布在吉昌镇、宝山乡、烟筒山镇等。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50公顷和1900公顷以内,且必须先补后占。
2、引导农业结构高效调整
农业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避免破坏耕作层土壤,禁止在耕地中挖鱼塘、建永久性养殖场,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和耕地生产能力。通过经济补偿和市场机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转变,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010年控制在267公顷,2020年控制在534公顷。
3、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耕力度
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灾害损毁耕地规模力争控制在50公顷和85公顷以内。
1、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按照《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的要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义务量、任务量分别达到3210公顷和1900公顷。
2、大力开展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稳步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分别达到10333公顷和16749公顷以上。
3、积极推行建设用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加快闭坑矿山、采矿塌陷、挖损压占、污染等废弃土地的复垦,本着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做好土地复垦的后续管理利用工作。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分别达到520公顷和944公顷以上。
4、适度开发后备宜耕土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其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分别达到6527公顷和6958公顷以上。
1、大力改良现有耕地
立足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将水田、水浇地等有农田水利配套设施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状况,对耕地质量实行跟踪管理;在提高单产、稳定粮食总产的前提下,探索耕地轮休制度,降低耕地利用强度,恢复和提高地力;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节地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2、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制定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努力提高补充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别评定,从数量和产能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确实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鼓励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土壤培肥等措施,提高耕地地力。
磐石市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85014公顷,2010年基本农田90420公顷,2020基本农田920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分别为为85%。在规划中基本农田指标多化3480公顷是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占用基本农田补划的面积。
1、调入的基本农田
新一轮规划中,磐石市将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新增的优质耕地1250公顷,其他高等别和集中连片耕地90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耕地4550公顷,调入到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基础设施占用基本农田补划的面积3495公顷,调入的基本农田共计7430公顷,调整比例为7.95%。
2、调出的基本农田
磐石市存在因低等别、质量差、超坡、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220公顷,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150公顷,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240公顷,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1400公顷,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186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予以调出,调出基本农田面积为5439公顷,调整比例为5.82%。
(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的公示制度
1、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2、实行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约机制
(二)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
1、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网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3、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统计台帐登记制度
(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日常管理机制
1、加强土地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
2、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
(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引导和奖励激励机制
1、建立农业投入重点向基本农田倾斜的引导机制
2、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奖励激励机制
(五)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执行和管理
各级政府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组织、审计等部门,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对地方政府班子政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为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和审计措施。
到2010年,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159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464公顷以内。
到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3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0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内城镇和开发区建设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磐石城区。
到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07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各乡镇均有。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面积为580公顷。
磐石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如下: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东至双顶屯,西至红土屯,南至七个顶子屯,北至曙光屯以北。
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东至铁路,西至向阳屯,南与规模边界重合,北至团结屯。
1、允许建设区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磐石市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0164公顷。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划定磐石市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上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360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1%。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以及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镇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主要为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全市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664公顷,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见附表5。
(一)交通运输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交通建设用地项目18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交通运输建设用地2293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358顷、占用耕地120公顷。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
(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电力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6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电力基础建设用地20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8公顷、占用耕地6公顷。
(三)能源设施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能源设施用地项目2个,新建、扩建所需建设用地75公顷,其中:占农用地8公顷,占用耕地3公顷,主要分布在磐石市区、福安街道和宝山乡。
(四)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磐石市规划期内规划其他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4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7公顷、占用耕地2公顷,主要布局在磐石市区、磐石经济开发区、宝山乡和牛心镇。
(五)扩大内需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磐石市内其他重点建设项目118个,其中:扩大内需的工业项目114个,旅游业建设项目3个,到2020年新建、扩建所需建设用地676公顷,主要布局在磐石市区、磐石经济开发区、明城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强化对森林、水源、草地、土地等自然资源生态的保护工程。
系统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绿化,综合整治建设内河环境使其内河成为磐石城区一条绿色环境景观带,建设构成主要景观轴线的道路两侧街头绿地,打造磐石品牌特色的老城区景观风貌区和新区中心景观风貌区,绿地覆盖率达到24%;加强乡村绿化建设,强化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功能的乡村绿化工程,以带状绿地将各分区内的绿地连为一体。形成由点、块、带、网、片相结合的城乡绿地,基本形成具有丘陵山地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
重点建设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19公顷。
用于防洪减灾、水土保持及保护重要水源地的水利设施工程,重点黄河水库、柳杨水库、官马水库、亚吉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兴隆水库水源地保护、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城市水源工程项目,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286公顷。
包括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旅游工程建设,安排工程建设用地面积35公顷。
磐石市矿产资源丰富,大型企业多依矿而建。因此要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各部门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要贯穿“矿产资源勘察一矿山设计一建设一生产一闭坑”全过程。增加生态保护资金投入,采用因地制宜、经济技术可行的生态保护方案;尤其要加强对生态敏感点的保护,必要时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规划期内,磐石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0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主要布局在黑石镇和烟筒山镇,两地的面积分别为1825公顷和982公顷,合计占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的36.45%。
有效控制城镇扩展规模,遏制城市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充分挖掘城区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磐石市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扩大城镇生态用地空间,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区实施“居民点—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优先保证城区和中心镇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加强粮食核心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区片进行完善提高;加大粮食核心区农田综合整治,强化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推广节水型灌溉、节约型施肥、节约型施药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积极治理白色污染。
以国土资源部推进土地整治为契机,大力推进村镇、农田整治工作,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促进市域景观生态得到整体提升。要根据村镇用地整理潜力,所在区位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农村城镇化、中心村建设和迁并等差异性的村镇整理模式,改善乡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强工业“三废”排放治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土地整理义务;因地制宜地评价未利用地资源开发潜力,科学、慎重开发。
采用生态农业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城乡公路两旁绿化带建设和城镇街道绿化工程有机结合,小流域治理与农田水利建设、渠系配套工程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搞好生态建设;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特色农林经济和休闲产业,培育林、果、疏、圃、禽、游等支柱产业。
第二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全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2020公顷,主要分布在市境中部地区的河谷平原上;其次为山间台地等。按区域,主要分布在挡石河流域;饮马河流域、呼兰河流域;辉发河流域;黄河、柳杨、官马水库灌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十三条 一般农地区
磐石市一般农地区面积为53556公顷,其中:一般耕地105200公顷,其他农用地5360公顷,市境内各乡镇均有分布。
一般农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磐石市林业用地区面积为216698公顷。主要分布于市境内的东部、东南部、东北部、西部等山区。
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530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耕地集中的河谷地带及公铁路沿线。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二十六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磐石市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613公顷。主要为吉林官马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次为官马水库、柳杨水库、亚吉水库、仙人洞、小新开岭、冰窑、红石山等。
风景旅游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 工矿用地区
磐石市工矿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579公顷。主要分布在明城镇、呼兰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吉昌镇、牛心镇等。
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磐石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8079公顷,主要分布于市境的东部、东北部和西部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辉发河、磐石河、饮马河、取柴河等流域。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总目标是:整理、复垦和开发总规模为24651公顷,其中补充耕地24651公顷。与吉林市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规模指标一致。
1、土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通过对农用地整理,到2010年增加耕地325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1476公顷。
(2)农村居民点整理: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10008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12172公顷。
2、土地复垦
规划期内,复垦水毁土地面积19公顷;复垦废弃矿山用地面积为1930公顷;土地复垦总面积为2819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为1930公顷,其中增加耕地面积944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520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944公顷。
3、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开发总面积9667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9073公顷,其中增加耕地面积6958公顷。通过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到2010年增加耕地6527公顷;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6958公顷。
根据磐石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及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特征,确定5个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重点区域:烟筒山共3206公顷,分布在粗榆村、黄泥村、筒子沟村、前锋村、西梨河村、牛心村、碱场村、官马汉村;宝山乡1313公顷,分布在占多村、北河村 、亮子河村、靠山村、锅盔村、横河村、西孤顶子村、西大沟村、太平村;明城镇2023公顷,分布在下鹿村、七间房村、永红村、玻璃河村、洞口村、联合村、明城村、梨树村、古城村、五星村;取柴河镇1616公顷,分布在张家村、二道村、桦树村、取柴河村、小取柴河村、三湾子村、四道村、小荒村、三道村、三兴村、兴隆村、王家村;呼兰镇1765公顷,分布在镇区和小荒顶子村。
根据磐石市农村居民点各项用地指标的综合分析,在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基础上,将450公顷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与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最终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规划期内,对福安街道、松山镇、取柴河镇三个项目区进行居民点拆并,整理农用地6公顷;开发石嘴镇、朝阳山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明城镇的5块10公顷新菜地,保障城市蔬菜需求;对烟筒山镇、宝山乡、明城镇、吉昌镇、松山镇2350公顷农村土地进行综合整治。
具体措施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和调整利用。“挂钩”实行“指标周转”制度,即先安置再拆迁、后归还指标,使项目区内报批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超过经核定批准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项目区内报批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超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总规模,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
第三十一条 调控指标
规划期末,磐石市耕地保有量为105200公顷,主要分布在水土条件较好的乡镇,如烟筒山镇14125公顷,吉昌镇10717公顷,呼兰镇7988公顷等。
规划期末,磐石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2020公顷,主要分布在耕地质量较高的区域,如烟筒山镇12298公顷,吉昌镇9960公顷等,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市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0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磐石市园地面积预期9633公顷,主要分布在烟筒山镇2040公顷,吉昌镇1569公顷,宝山乡1666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根据磐石市自然条件特点,规划期末,磐石市林地面积预期216698公顷,其中:烟筒山镇26168公顷,松山镇21150公顷,取柴河镇22717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属于预期性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多于16881公顷,主要布局在烟筒山镇2160公顷,市区2823公顷,吉昌镇1238公顷,石嘴镇1195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预期24651公顷,其中烟筒山镇3206公顷,黑石镇2270公顷,石咀镇1695公顷等,其他乡镇见附表6。
规划期末,磐石市新增建设用地2800公顷,主要集中在非农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其中明城镇442公顷,烟筒山镇289公顷,红旗岭镇84公顷,其他乡镇见附表6。
第三十二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规划期间,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的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严格落实。预期性指标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引导,力争实现。加强辖区范围内上下级土地利用的衔接和统筹协调,强化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责任、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十三条 近期规划用地指标
1、农用地
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344643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18896公顷。其中:耕地保有量1111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0420公顷;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9488公顷,212063公顷、11992公顷。
2、建设用地
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6096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减少188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815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控制在7194公顷以内;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4234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3239公顷以内;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86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0平方米。
3、其他土地
到201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5915公顷。
与基期相比,全市土地利用率由95.88%增加到98.36%。
4、交通建设用地
交通建设用地项目10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交通建设用地1668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480公顷、占用耕地866公顷。
5、电力设施建设用地
电力基础设施用地项目23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9公顷、占用耕地6公顷。
6、能源设施用地
能源设施用地项目1个,新增建设用地46公顷,其中:占农用地40公顷,占用耕地30公顷。
7、基础设施用地
其他基础设施用地项目3个,到2010年全市新增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2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9公顷、占用耕地16公顷。
第三十四条 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整治近期任务
规划近期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0公顷以内。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转变。力争在规划近期内将因灾损毁等因素减少的耕地面积控制在50公顷以内。规划近期,城乡建设用总规模控制在18159公顷,比2005年减少15596公顷。规划近期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7380公顷。
第三十五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福安街道、东宁街道办事处、河南街道办事处、磐石经济开发区等街道的部分村庄,土地总面积13508.7公顷。
第三十六条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辖区土地总面积13508.7公顷,其中,农用地96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57%;建设用地33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9%;其他土地4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
1、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450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6.57%;园地22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9%;林地4379.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5.30%;其他农用地56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84%。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67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00%,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310.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9.13%,农村居民点用地136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40.66%;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552.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6.50%;其他建设用地12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71%。
3、其他土地
中心城区其他土地面积为4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其中水域面积141.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8.8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49.5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1.15%。
(二)土地利用布局
耕地主要分布于中部地形较平缓地区;园地主要分布在长发屯的西部、蚂蚁村的西部及邱家岭屯的西北部,耕地与山地交界的地区;林地面积较大,分布范围较广,主要集中于四周的高山地区。建设用地比重不大,以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市区和各村周围。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交通用地主要以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为主。磐石市城区的北部、东南部和东纸房村的西部等地有独立工矿用地分布。其他土地在辖区各村均有分布。
第三十七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为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的合理需求,切实保护耕地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确定城市用地拓展方向为西部为工业用地、东北部为公园休闲用地及住宅用地、北部为教育用地。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400公顷(其中规划占用农用地为1133.06公顷,耕地为966.28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109.76公顷,特殊用地为24.67公顷。
(一)允许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布局空间,是建设项目落地的范围,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内,划定中心城区地形平坦的中部和东部为允许建设区域,统筹安排镇内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其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32.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的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1457.26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1、管制分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限制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的,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中心城区的限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围的山地区域。面积为9119.04公顷。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1、管制分区
规划中确定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严格限制进行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本区无禁止建设区。
2、管制措施: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限制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限制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十九条 实施规划的行政手段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合规性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土地年度计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合理性的论证审查。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调控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对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分类编制计划,分别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年度用地审批的规模和范围。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监管,以实际用地作为考核计划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实行土地计划年底调剂制度,促使部分地方富余的土地利用计划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倾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的,必须呈报原批准机关,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呈报国务院批准。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督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建设垂直型的监察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推广监察员制度。对于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批地、用地的,依法查处,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
第四十条 实施规划的经济手段
一是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建立补充耕地专项基金。
三是规范土地收费行为。
一是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对保护耕地确有成效的乡镇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经济奖励与土地政策方面的倾斜,对规划实施和保护耕地不利的、违法占地屡禁不止的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要予以经济制裁和土地政策方面的限制。
三是对耕地使用者实行登记和挂牌制,即对其耕地的数量、地类、土壤质量等要素逐一详细登记并挂牌,落实到每一户、每一地块。同时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耕地保护好的、各种要素不降低以及有所提高的予以经济奖励,反之,予以经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实施规划的法制手段
要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用地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都要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凡涉及土地出让、划拨、开发、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审批以及用地结构调整等内容的,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责任人,依据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第四十二条 实施规划的技术手段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公众监督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规划执行情况信息。
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根据单独选址项目的用地特点,对独立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在严格遵守定额标准核定用地规模的前提下,项目选址布局和具体用地指标可以根据项目设计要求确定,只要项目用地已纳入规划或在县级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内,均应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单位:公顷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91670 |
111100 |
1052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85014 |
90420 |
92020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9211 |
9488 |
9633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208841 |
212063 |
216698 |
预期性 |
牧草地 |
290 |
290 |
29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44992 |
26096 |
24439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33755 |
18159 |
16881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910 |
4920 |
6167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 |
10494 |
7194 |
7558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1010 |
28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760 |
208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650 |
1900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 |
1900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单位:平方米) |
281 |
160 |
142 |
约束性 |
单位:公顷
地 类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91670 |
23.71 |
111100 |
28.73 |
105200 |
27.25 |
-5900 |
园地 |
9211 |
2.38 |
9488 |
2.45 |
9633 |
2.49 |
145 |
|
林地 |
208841 |
54.01 |
212063 |
54.85 |
216698 |
56.12 |
4635 |
|
其他农用地 |
16025 |
4.14 |
11992 |
3.1 |
26220 |
6.79 |
14228 |
|
农用地 |
325747 |
84.25 |
344643 |
89.13 |
357751 |
92.65 |
13108 |
|
合计 |
||||||||
建设 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2645 |
0.68 |
4234 |
1.1 |
4610 |
1.23 |
516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8845 |
7.46 |
13239 |
3.42 |
10714 |
2.77 |
-2525 |
|
采矿用地 |
1169 |
0.3 |
686 |
0.18 |
1557 |
0.37 |
731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096 |
0.28 |
0 |
0 |
0 |
0 |
0 |
|
交通水利用地 |
10494 |
2.71 |
7194 |
1.86 |
6958 |
1.8 |
-236 |
|
其他建设用地 |
743 |
0.19 |
743 |
0.19 |
600 |
0.16 |
-143 |
|
建设用地合计 |
44992 |
11.64 |
26096 |
6.75 |
24439 |
6.33 |
-1657 |
|
其他 土地 |
水域 |
5854 |
1.51 |
5854 |
1.51 |
3616 |
0.94 |
-2238 |
自然 |
10061 |
2.6 |
10061 |
2.6 |
314 |
0.08 |
-9747 |
|
保留地 |
||||||||
其他土地合计 |
15915 |
4.12 |
15915 |
4.12 |
3930 |
1.02 |
-11985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 农地区 |
林业 用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生态 环境安全控制区 |
明 城 镇 |
6232 |
2900 |
14861 |
1345 |
16 |
225 |
803 |
烟筒山镇 |
12282 |
7673 |
26168 |
1866 |
61 |
297 |
808 |
红旗岭镇 |
4059 |
2587 |
8380 |
1019 |
0 |
151 |
256 |
朝阳山镇 |
6382 |
3071 |
13757 |
757 |
21 |
40 |
647 |
吉 昌 镇 |
9963 |
5283 |
18881 |
1159 |
180 |
83 |
605 |
石 嘴 镇 |
6702 |
4298 |
11746 |
1110 |
38 |
83 |
255 |
呼 兰 镇 |
7264 |
3145 |
17052 |
712 |
15 |
93 |
637 |
黑 石 镇 |
5933 |
4523 |
11074 |
727 |
5 |
167 |
947 |
松 山 镇 |
3572 |
2156 |
21150 |
469 |
0 |
53 |
247 |
富 太 镇 |
6260 |
2356 |
9379 |
612 |
0 |
79 |
652 |
驿 马 镇 |
3374 |
1909 |
14786 |
437 |
41 |
33 |
269 |
取柴河镇 |
3661 |
1824 |
22717 |
548 |
55 |
4 |
330 |
牛 心 镇 |
6455 |
3574 |
12513 |
876 |
1 |
149 |
545 |
宝 山 乡 |
7314 |
4526 |
10318 |
921 |
66 |
54 |
728 |
城区、福安街道 |
2567 |
3730 |
3916 |
2744 |
113 |
68 |
349 |
磐 石 市 |
92020 |
53556 |
216698 |
15302 |
613 |
1579 |
8079 |
单位:公顷
|
2005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间净增(+) 减(-) |
2020年 耕地保有量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 开发 |
减少 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吉林市下达 |
103890 |
3210 |
2400 |
550 |
260 |
1900 |
1900 |
|
|
1310 |
105200 |
磐石市规划 |
103890 |
3210 |
2400 |
550 |
260 |
1900 |
1900 |
|
|
1310 |
105200 |
年均增减 |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 用耕地 |
||||||
1、能源 |
吉林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工程用地项目 |
新建 |
2009-2012 |
46.2 |
6.15 |
2.59 |
宝山乡、福安街 |
|
磐石市城市天然气储备站和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06-2012 |
29 |
1.70 |
0.18 |
市区、福安街 |
|
|
大唐新型能源 |
新建 |
2011 |
4.81 |
3.85 |
0.38 |
朝阳山镇 |
|
|
2、交通 |
珲春—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联络线 |
新建 |
2007-2020 |
400.2 |
66.28 |
24.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长阿线小城子—二道甸子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
新建 |
2006-2008 |
60.42 |
15.04 |
6.54 |
磐石市各乡镇 |
|
|
长阿线二道甸子—于家沟二级油路(一级布线) |
新建 |
2003-2007 |
54.5 |
7.61 |
2.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抚双高速公路吉林市境内段(营城子-松江河) |
新建 |
2007-2010 |
120.3 |
11.11 |
3.09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磐双线牛心至黑山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2007 |
80 |
7.41 |
2.06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双朝线吉昌至土顶镇(双阳界)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 |
36.75 |
3.40 |
0.94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吉草高速公路 |
新建 |
2006-2010 |
800 |
154.43 |
47.90 |
烟筒山、取柴河、明城、石嘴、福安街、宝山乡 |
|
|
磐石市绕城一级公路 |
新建 |
2008-2009 |
51.2 |
4.74 |
1.32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松江至常山、榆木桥子至呼兰二级公路 |
新建 |
2006-2007 |
87.5 |
8.10 |
2.25 |
磐石市各乡镇 |
|
|
县道取常线(X044)取柴河至八道河子二级公路 |
新建 |
2015-2016 |
97.5 |
9.03 |
2.51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沈吉铁路复线项目 |
扩建 |
2007-2010 |
75 |
10.80 |
5.84 |
烟筒山、明城、石嘴、福安街、市区、牛心镇 |
|
|
大科高速公路吉林段 |
新建 |
2012-2017 |
158 |
18.98 |
8.15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磐石市城市路网 |
扩建 |
2010-2015 |
183.35 |
134.40 |
72.59 |
磐石市 |
|
|
双阳至烟筒山铁路 |
扩建 |
2005-2005 |
58 |
5.71 |
1.80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省道长阿线(S102)三家子至桦甸高速公路 |
续建 |
2020-2023 |
198.65 |
32.95 |
9.17 |
磐石市各乡镇 |
|
|
明双公路改造 |
新建 |
2009-2012 |
3 |
0.46 |
0.26 |
明城镇 |
|
|
金亚路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产业大街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城东路网建设 |
新建 |
2009-2012 |
4 |
0.62 |
0.34 |
明城镇 |
|
|
蒲左高速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5 |
1.20 |
0.96 |
0.27 |
磐石市、烟筒山、驿马镇、呼兰镇 |
|
|
蒲左高速辅道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3 |
0.70 |
0.56 |
0.44 |
磐石市、烟筒山、驿马镇、呼兰镇 |
|
|
尚西线二级公路建设工程 |
扩建 |
2013 |
1.50 |
1.20 |
0.49 |
磐石市、呼兰镇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
3、水利 |
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114 |
20.06 |
8.58 |
磐石市各乡镇 |
|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5 |
0.46 |
0.22 |
磐石市各乡镇 |
|
|
灌区改造工程 |
新建 |
2009-2020 |
15 |
2.31 |
1.29 |
磐石市各乡镇 |
|
|
郭大院水库 |
新建 |
2013-2020 |
22 |
1.70 |
0.52 |
朝阳山镇 |
|
|
磐石市城市防洪工程(磐石河、挡石河) |
扩建 |
2009-2012 |
60 |
9.26 |
5.15 |
市区、福安街 |
|
|
玻璃河治理 |
新建 |
2009-2014 |
10 |
1.34 |
0.55 |
明城镇 |
|
|
4、电力 |
黑龙江东部-哈尔滨-吉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2012 |
58.0 |
8.50 |
1.37 |
磐石市(朝阳山、取柴河镇) |
|
吉林-沈北特高压输电工程 |
新建 |
十三五 |
50 |
3.09 |
1.63 |
磐石市 |
|
|
800千伏直流宝清-唐山 |
新建 |
2013 |
60 |
1.08 |
0.58 |
磐石市 |
|
|
500千伏平安-包家-东丰输电变电工程 |
新建 |
2009-2010 |
4.0 |
0.59 |
0.27 |
磐石市 |
|
|
磐石500千伏输电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4-2015 |
15.0 |
2.21 |
1.03 |
磐石市 |
|
|
1000千伏吉林特高压500千伏疏通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2.0 |
0.29 |
0.14 |
磐石市 |
|
|
华能磐石热电厂新建工程送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3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磐石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扩建 |
2016 |
3.3 |
0.48 |
0.21 |
磐石市 |
|
|
明城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 |
扩建 |
2012 |
0.2 |
0.2 |
0.2 |
|
|
|
550千伏磐石变电站220千伏疏通工程 |
新建 |
2015 |
3.6 |
0.52 |
0.23 |
磐石市 |
|
|
磐石生物质发电厂新建工程输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4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垃圾场发电厂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垃沼气发电厂新建工程送出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 |
0.2 |
0.03 |
0.02 |
磐石市 |
|
|
磐南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 |
0.6 |
0.09 |
0.03 |
磐石市 |
|
|
磐北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5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吉昌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0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牛心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0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富太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安乐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新建 |
2011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三棚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1 |
0.5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红旗岭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2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黑石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17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磐开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5 |
0.5 |
0.08 |
0.03 |
磐石市 |
|
|
吉林66千伏明烟线扩建工程(明星线) |
扩建 |
2009 |
0.4 |
0.05 |
0.03 |
磐石市 |
|
|
磐石松山66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
新建 |
2009 |
0.8 |
0.11 |
0.05 |
磐石市 |
|
|
磐石大榆树66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扩建 |
2009 |
0.6 |
0.09 |
0.04 |
磐石市 |
|
|
磐石驿马66千伏输电工程 |
新建 |
2009 |
0.4 |
0.06 |
0.03 |
磐石市 |
|
|
66千伏磐广线路工程 |
扩建 |
2011 |
1 |
1 |
1 |
磐石市 |
|
|
呼兰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扩建 |
2012 |
0.3 |
0.3 |
0.3 |
磐石市 |
|
单位:公顷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规模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 占用耕地 |
||||||
5、旅游 |
磐石市神宇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
扩建 |
2009-2015 |
15 |
1.70 |
0.71 |
石嘴镇 |
|
磐石市红石山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09-2014 |
11 |
1.03 |
0.32 |
朝阳山镇 |
|
|
磐石仙龙生态有限公司 |
新建 |
2009-2015 |
5 |
0.77 |
0.07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东山、仙人洞公园 |
扩建 |
2013 |
116.00 |
1.60 |
0.15 |
磐石市 |
|
|
6、基础设施 |
磐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06-2010 |
14 |
2.16 |
1.20 |
市区 |
|
磐石市垃圾处理场 |
新建 |
2006-2010 |
5.2 |
0.39 |
0.45 |
宝山乡 |
|
|
垃圾处理厂 |
新建 |
2012 |
5.07 |
4.06 |
0.00 |
明城镇 |
|
|
磐石市明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 |
新建 |
2006-2011 |
14 |
1.85 |
0.69 |
明城镇 |
|
|
生物发电项目 |
新建 |
2009-2015 |
26 |
4.01 |
1.55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磐石市净水厂 |
新建 |
2009-2010 |
2 |
0.31 |
0.17 |
磐石经济开发区 |
|
|
磐石市城市取水工程项目及管道 |
新建 |
2009-2015 |
8.9 |
1.05 |
0.49 |
磐石市 |
|
|
7、教育 |
磐石市职业教育中心 |
新建 |
2006-2009 |
4 |
0.62 |
0.09 |
市区 |
|
中心小建设 |
扩建 |
2009-2012 |
3 |
0.31 |
0.09 |
明城镇 |
|
|
8、其他 |
移动、联通、电信GSM基站项目 |
新建 |
2009-2020 |
5.6 |
0.74 |
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吉林华能热电有限公司储灰厂 |
新建 |
2009-2012 |
40 |
6.17 |
1.29 |
牛心镇、宝山乡 |
|
|
福安街道金矿项目 |
新建 |
2013 |
0.50 |
0.40 |
0.27 |
磐石市 |
|
|
小红石砬子银铅锌采矿项目 |
新建 |
2011 |
34.00 |
34.00 |
10.00 |
富太镇 |
|
|
吉林磐石吉恩镍业股份公司羰基镍项目 |
扩建 |
2009-2015 |
42.5 |
5.248 |
3.5424 |
红旗岭镇 |
|
|
磐石镍业公司镍冶炼厂技改、扩产项目 |
扩建 |
2009-2.15 |
42 |
13.92 |
5.67 |
红旗岭镇 |
|
|
后倒木沟钼矿项目 |
新建 |
2013 |
64.00 |
51.20 |
0.00 |
吉昌镇 |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 保有量 |
园地 面积 |
林地 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新增建设占农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明城镇 |
6232 |
6520 |
908 |
14859 |
2450 |
1567 |
703 |
442 |
353 |
349 |
157 |
烟筒山镇 |
12282 |
14077 |
2040 |
26119 |
3034 |
2160 |
623 |
289 |
94 |
92 |
328 |
红旗岭镇 |
4059 |
4998 |
40 |
8382 |
1300 |
1177 |
617 |
84 |
68 |
64 |
85 |
朝阳山镇 |
6382 |
6997 |
330 |
13785 |
1600 |
805 |
131 |
96 |
50 |
40 |
128 |
吉 昌 镇 |
9963 |
10725 |
1570 |
18901 |
1901 |
1238 |
166 |
37 |
28 |
27 |
215 |
石 咀 镇 |
6702 |
7810 |
742 |
11773 |
1636 |
1195 |
345 |
126 |
99 |
84 |
110 |
呼 兰 镇 |
7264 |
7992 |
20 |
16995 |
1414 |
797 |
210 |
102 |
70 |
63 |
127 |
黑 石 镇 |
5933 |
7470 |
903 |
11058 |
1003 |
894 |
262 |
20 |
17 |
14 |
163 |
松 山 镇 |
3572 |
4324 |
116 |
21166 |
625 |
522 |
111 |
62 |
25 |
19 |
88 |
富 太 镇 |
6260 |
6522 |
115 |
9364 |
1177 |
691 |
160 |
96 |
60 |
31 |
79 |
驿 马 镇 |
3374 |
3915 |
238 |
14803 |
796 |
467 |
127 |
111 |
68 |
61 |
66 |
取柴河镇 |
3661 |
3897 |
449 |
22760 |
874 |
550 |
61 |
25 |
22 |
19 |
65 |
牛 心 镇 |
6455 |
7475 |
299 |
12495 |
1408 |
1020 |
237 |
120 |
86 |
47 |
96 |
宝 山 乡 |
7314 |
7938 |
1669 |
10313 |
1881 |
975 |
52 |
37 |
29 |
18 |
140 |
城区、福安街道 |
2567 |
4540 |
194 |
3925 |
3340 |
2823 |
2362 |
1153 |
1011 |
972 |
53 |
磐 石 市 |
92020 |
105200 |
9633 |
216698 |
24439 |
16881 |
6167 |
2800 |
2080 |
1900 |
1900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2005年 基本农田面积 |
2020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规划期内基本 农田调出面积 |
规划期内基本 农田调入面积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明城镇 |
5783 |
6230 |
123 |
1.97 |
570 |
9.15 |
烟筒山镇 |
10887 |
12298 |
20 |
0.16 |
1431 |
11.64 |
红旗岭镇 |
3790 |
4060 |
93 |
2.29 |
363 |
8.94 |
朝阳山镇 |
5600 |
6380 |
41 |
0.64 |
821 |
12.87 |
吉昌镇 |
9288 |
9960 |
57 |
0.57 |
729 |
7.32 |
石嘴镇 |
6647 |
6700 |
71 |
1.06 |
124 |
1.85 |
呼兰镇 |
5845 |
7263 |
35 |
0.48 |
1453 |
20.01 |
黑石镇 |
5055 |
5931 |
50 |
0.84 |
926 |
15.61 |
松山镇 |
3321 |
3571 |
46 |
1.29 |
296 |
8.29 |
富太镇 |
5833 |
6259 |
49 |
0.78 |
475 |
7.59 |
驿马镇 |
3083 |
3373 |
45 |
1.33 |
335 |
9.93 |
取柴河镇 |
3339 |
3661 |
46 |
1.26 |
368 |
10.05 |
牛心镇 |
6028 |
6454 |
63 |
0.98 |
489 |
7.58 |
宝山乡 |
6589 |
7313 |
50 |
0.68 |
774 |
10.58 |
福安街道 |
3767 |
2567 |
1247 |
48.58 |
47 |
1.83 |
市 区 |
159 |
0 |
159 |
0.00 |
0 |
0.00 |
磐石市合计 |
85014 |
92020 |
2196 |
2.45 |
6702 |
7.49 |
(注: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为92020公顷,规划目标年为95500,多划的3480公顷基本农田,用于补划规划实施期间由于不确定选址项目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
单位:公顷
项目乡镇 |
土地整理 |
土地开发 |
土地复垦 |
补充耕地 |
||||
耕地 整理 |
居民点 整理 |
农用地 |
其中 耕地 |
农用地 |
其中 耕地 |
任务量 |
义务量 |
|
明城镇 |
87 |
788 |
840 |
621 |
308 |
90 |
309 |
184 |
烟筒山镇 |
186 |
1560 |
1214 |
773 |
246 |
140 |
414 |
241 |
红旗岭镇 |
69 |
827 |
378 |
373 |
241 |
60 |
148 |
88 |
朝阳山镇 |
114 |
776 |
226 |
211 |
67 |
90 |
79 |
47 |
吉昌镇 |
147 |
1154 |
836 |
682 |
118 |
0 |
332 |
198 |
石咀镇 |
135 |
898 |
544 |
523 |
118 |
90 |
216 |
129 |
呼兰镇 |
115 |
951 |
547 |
503 |
152 |
45 |
208 |
124 |
黑石镇 |
53 |
646 |
1291 |
741 |
280 |
253 |
392 |
233 |
松山镇 |
62 |
416 |
486 |
383 |
35 |
0 |
152 |
90 |
富太镇 |
100 |
841 |
362 |
336 |
20 |
0 |
126 |
75 |
驿马镇 |
55 |
582 |
312 |
232 |
32 |
30 |
87 |
52 |
取柴河镇 |
77 |
434 |
1100 |
732 |
5 |
26 |
398 |
231 |
牛心镇 |
86 |
1033 |
468 |
408 |
141 |
40 |
165 |
98 |
宝山乡 |
127 |
800 |
300 |
320 |
86 |
50 |
120 |
72 |
福安街 |
63 |
467 |
169 |
120 |
81 |
30 |
64 |
38 |
市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476 |
12172 |
9073 |
6958 |
1930 |
944 |
3210 |
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