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磐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结合磐石市的区域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磐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进一步促进磐石市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磐石市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为满足磐石市“十三五”发展战略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需求,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协调资源保护和社会发展。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指标,并对原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更新规划数据库,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措施,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突出保护重点、远近结合,合理调整规划期内用地布局。
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坚持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规划调整完善坚持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调整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规划调整完善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的衔接。
规划调整严格遵循图文表与实地一致,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7号);
(6)《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02年);
(7)《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6年)。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
(3)《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9)《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11)《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号);
(1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5〕6号)。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7)《吉林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2016年)。
(1)《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磐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磐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6)《磐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7)《磐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
(8)《磐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2006-2014年磐石市统计年鉴;
(2)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3)2014年磐石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4)吉林省磐石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2015年);
(5)磐石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6)2012-2014年磐石市政府工作报告。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规划期限与现行规划期限一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磐石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面积为386120公顷,与现行规划一致。
为满足磐石市“十三五”发展战略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需求,协调资源保护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任务包括:
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全面分析各项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客观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为规划调整完善起到支撑作用。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分解确定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目标,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有限供给引导和制约建设用地需求为基本原则,落实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行业、各区域用地,确保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
在落实规划目标和指标的基础上,坚持保护优先、应保尽保,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结合建设占用进行耕地布局调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进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战略,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
充分衔接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生态规划等成果,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用地需求,确保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支持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提高百姓生活质量。
中心城区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主要承担综合服务、职业教育、居住、金融等功能。通过对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控制,科学调整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指标等,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磐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按照磐石市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合理分解指标,确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同时根据磐石市发展战略方向,衔接乡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各乡(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2014年,磐石市辖区土地总面积386120公顷,其中:农用地358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91%;建设用地229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3%;其他土地4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
农用地:耕地1716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45%;园地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林地178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20%;其他农用地79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53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6%,其中城镇用地3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农村居民点用地10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采矿用地13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5%;交通水利用地70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其他建设用地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5%。
其他土地:水域3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自然保留地8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详见表2-1。
表2-1 磐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单位:公顷、%
地 类 |
面积 |
比例 |
||
土地总面积 |
386120 |
100.00 |
||
农用地 |
耕地 |
171630 |
44.45 |
|
园地 |
771 |
0.20 |
||
林地 |
178367 |
46.20 |
||
牧草地 |
0 |
0 |
||
其他农用地 |
7966 |
2.06 |
||
农用地合计 |
358734 |
92.91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3228 |
0.83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0724 |
2.78 |
||
采矿用地 |
1354 |
0.35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 |
0 |
||
小计 |
15306 |
3.96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2634 |
0.68 |
|
水利用地 |
4404 |
1.14 |
||
小计 |
7038 |
1.82 |
||
其他建设用地 |
其他建设用地 |
563 |
0.15 |
|
小计 |
563 |
0.15 |
||
建设用地合计 |
22907 |
5.93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3615 |
0.94 |
|
自然保留地 |
864 |
0.22 |
||
其他土地合计 |
4479 |
1.16 |
根据2014年磐石市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市耕地面积为171630公顷,比原《规划》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105200公顷)超出66430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完成率达163.15%。规划实施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原《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92020公顷)一致,完成原《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同时,规划实施期间,磐石市在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积极采取土地整理复垦补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006-2014年,磐石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91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共补充耕地251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大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超额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情况良好。
2006-2014年规划实施期间,磐石市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均未突破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实际年均净增量小于规划年均增长,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规划支撑了这几年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各类用地布局与规划布局相符,为磐石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2006年相比,磐石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06年的139.12亿元上升至2014年的245.10亿元,三次产业比例由2006年的15.50:52.12:32.38调整到2014年的18.73:42.80:38.47,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年均增长16.84%,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9.82%;在社会效益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12.50%和14.13%。通过对规划实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效益得分较高,可见规划实施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为显着的影响。
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大背景下,规划布局已不适应磐石市经济社会变化的趋势。随着磐石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乡镇招商引资力度不一,规划各项指标使用和需求不同,截止2014年,呼兰镇、黑石镇等部分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已超过规划目标,而明城镇、石嘴镇和牛心镇剩余指标较多,有必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科学合理地修改规划用地布局,保证合理用地需求,保障磐石市各乡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9-2014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呈缓慢增加趋势,净增加170公顷,年均增长34公顷。截止2014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0724公顷,已超过原2020年规划目标(10714公顷)10公顷。一方面在于规划编制时,秉着“城进乡退、建新拆旧”的原则,大量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将指标从农村调整到城区使用,以支撑城镇化发展,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农村居民点缩减条件并不成熟,腾退实施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每年部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但农民进城后,空置的宅基地没有进行复垦,出现“人减地不减”的现象。种种原因综合作用导致了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农村居民点控制指标短期内无法落实。
原《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安排严格执行规划,使建设用地集约程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并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缓解了人地矛盾,而且为促进磐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规划基期年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截至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仍高出规划目标128平方米,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的提高尚需一定的时间,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还有待提高。
“十三五”时期,磐石市依托“一带一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契机,加快聚集发展优势,以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生态宜居、开放合作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
坚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全方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集聚优秀人才和创新平台资源。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产业,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增强创新发展新活力。
充分发挥磐石市优势,对接经济发展趋势,立足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升级提档,做优做强第二产业,加快提升第三产业,稳步发展第一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构建高效集约、互动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协调,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城市形态和城市业态的同步优化提升。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塑造生态宜居、独具魅力的城市品质,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以产业开放和市场开放,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推动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加强产业领域合作协作。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在深化“周边互联互通”、畅通对外渠道、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突破,进一步拓展开放深度和广度。
根据《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吉林市调整方案》),结合磐石市实际情况,落实各项规划指标。
按照《吉林市调整方案》要求,并与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减少耕地流失,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确定到2020年,磐石市耕地保有量为143300公顷,结合各乡(镇)耕地的实际状况,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原则,分解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以调整后耕地保有量目标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新增耕地中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基本农田数量。
确定到2020年,磐石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2946公顷。
按照《吉林市调整方案》要求,在保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要求,确定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655公顷。
根据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实际,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确定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15875公顷和5285公顷。
按照国家坚定不移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调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科学预测2020年磐石市城镇人口数据,依据2020年磐石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确定磐石市规划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82平方米/人。
1.合理保障农业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优先安排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
3.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民生项目用地;
4.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5.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6.科学合理开发滩涂资源。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适当发展其他农用地,促进农、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农用地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功能。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3585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6%。《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同时调整了农业结构,适度减少耕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1)耕地:《规划》确定的105200公顷调整为143300公顷,增加38100公顷。
(2)园地:《规划》确定的9633公顷调整为3578公顷,减少了6055公顷。
(3)林地:《规划》确定的216698公顷调整为201179公顷,减少15519公顷。
(4)其他农用地:《规划》确定的25947公顷调整为10489公顷,减少15458公顷。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科学配置城镇、独立工矿、新农村建设用地,使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合理。保障交通、水利等必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磐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36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的16381公顷调整为15875公顷,减少506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规划》确定的7208公顷调整为7180公顷,减少28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的850公顷调整为600公顷,减少250公顷。
规划期内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土地,规划期末,其他土地面积为3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
水域:《规划》确定的3614公顷调整为3615公顷,增加1公顷。
自然保留地:《规划》确定的299公顷调整为304公顷,增加5公顷。
为了保障地区粮食生产和社会稳定,维持区域生态环境稳定,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3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29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64.86%。
规划期间,因各乡(镇)发展差异,需要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至规划期末,磐石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烟筒山镇、吉昌镇、呼兰镇。
依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关。严格控制建设占农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以不占或少占耕地为基本原则。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制度。
加强城镇及交通设施周边耕地的动态监测。没有划入城镇规划区的耕地及农用地,不得占用,划入城镇规划区的耕地及农用地,需严格审批,防止建设盲目占用。
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合理开发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对重点工程、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的管理。严格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凡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均必须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依照“谁复垦,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复垦,并依法确定使用权,颁发土地使用证,同时要加强承包土地流转管理,严禁撂荒耕地。
规划期间,磐石市通过土地开发、坡地改造等方式补充耕地,稳定耕地面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规划期间通过加大农地投入,努力争取国家、省、市的项目资金,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造“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现代标准农田。同时,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增加耕地有机肥的投入量。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措施治理作物病虫害,减少农田的农药施用量,防止土壤污染,通过农田整治,完善建设农田田间排灌渠道、田间机械作业路网、项目区小型配套引水渠工程、田块平整及规格化建设,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种粮效益,调动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进而实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目标。
规划期间,农业生产及综合开发、基地建设等都将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加强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宜农荒地的管理,制定规范性审批办法,确保新垦耕地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制定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增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的经济收入。将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农业基础建设工程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鼓励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积极保护基本农田,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护者必要的支持与扶持,对在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促进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形成基本农田保护奖励激励机制,以引导和促进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目标年全市建设用地的调控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方式转变。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2907公顷;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655公顷以内。
磐石市近年来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较大,但从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角度来考虑,这些新增建设用地并未得到较好的利用和整理,土地利用的强度和密度仍有提高的空间。同时也要做好磐石市的耕地保护工作,严禁占用划入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城镇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着提高,促进城乡和谐有序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46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预期规模为4056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市政府所在的磐石市中心城区以及烟筒山镇、红旗岭镇和明城镇等重点乡镇。
规划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0590公顷以内。规划期内,主要用于乡政府基础设施、其他乡镇新农村建设及重大交通项目征地拆迁建房。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本次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了规划目标年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空间范围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全市允许建设区总面积1977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12%。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期末面积389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至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限制建设区总面积35995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3.22%,分布在市域内的各个乡镇。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磐石市禁止建设用地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本区面积为25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65 %。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边界,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基于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土地利用安排和扩张规模等因素及进行划定。
磐石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空间范围,涉及河南街道办事处、东宁街道办事处、福安街道办事处、磐石经济开发区,总面积为3120公顷。
规划目标年通过荒山荒坡荒滩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建设用地绿化、水源地、坡地和生态脆弱区退耕还林、退化土地和污染土地及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等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满足全市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磐石市林地主要分布于取柴河镇、驿马镇等乡(镇),规划期面积201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10%。规划目标年全市重点实施四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程。一是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城市防洪等工程;二是生态水土保持、防洪工程等;三是农田综合整治工程,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防治土壤污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环境保护工程,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场等项目。
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适宜用途,对不同区位的土地实行不同的管制政策,因地制宜构建生产性用地生态功能空间。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开展城市建设,构建城市建成区内部合理的用地秩序;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占用耕地,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农村地区的土地管制政策重点是防止“摞荒”现象和空心村的整理,提高农村用地的集约度。此外,按照不同类型土地的地位与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管理思路以保护为主;荒草地要适当整理,以封育为主;对盐碱地和废弃土地等则要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尽快恢复其生产力。
森林为构建生态城市提供了重要保障。对磐石市区周边闭坑,矿山要全面复垦,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在磐石市区周边建起绿色屏障,全面改善生态条件,为磐石市人民提供一个绿色的生活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次磐石市将禁止开发区和其他保护区域2500公顷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以增强生态用地的管控。
磐石市划定后基本农田分布于各乡镇、街道,其中烟筒山镇和吉昌镇基本农田面积最多,分别为11905公顷和10319公顷,城区基本农田面积较少,为2641公顷。
(1)调出基本农田面积
在磐石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共调出原有基本农田4540公顷,其中烟筒山镇调出面积较大,为760公顷。
(2)调出基本农田质量
调出基本农田4540公顷,其中旱地4140公顷,水田400公顷;耕地质量按国家利用等别划分:9等地420公顷、10等地3560公顷、11等地560公顷。
根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情况和原有基本农田调出情况,磐石市共补划基本农田5466公顷,补划的基本农田分别位于宝山乡、黑石镇、吉昌镇、牛心镇、取柴河镇、石嘴镇和松山镇。
磐石市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92020公顷,本次划定工作,最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92946公顷,增加了926公顷。
本次磐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共调出基本农田4540公顷,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入基本农田33公顷,城市周边范围外补划5433公顷,划出的基本农田地块与补划的基本农田地块距离较近,调出与划入的面积相差也不是很大,没有改变原有基本农田整体布局,所以原有基本农田与划定后基本农田在空间布局上变化不大。在本次划定工作中,磐石市将部分零星分散的耕地从原有基本农田中调出,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更高,通过基本农田调出和补划,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划定的基本农田分布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开展。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面积为93037公顷,土地利用方向:以粮食种植为主,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
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垦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5)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6)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难以确定具体位置并列入规划项目清单的独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可以不再补划。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发展的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等,面积64420公顷。该区主要是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实行保护的区域。
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
(1)该区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严格依法申报审批,按照规定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各种税费,以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
(3)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4)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14677公顷。该区域基础设施好,位于全市干线公路上,交通方便,城镇布局按照市城总体规划和各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是全市二三产业的主要集散地。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为变电站、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以及独立于居民点范围之外的企业等,本区土地总面积1236公顷,本区分布零散,范围广。
该区的土地用途管制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的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坍塌、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612公顷。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本区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本区土地总面积8078公顷。
管制规则:
(1)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包括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2)禁止直接向水源保护区内排放不达标的工业、生活废水,倾倒、堆置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从事养殖活动的养殖水面应按照湖泊保护的有关要求保护水体不受污染;
(3)加大对滩涂的绿化,鼓励对河堤进行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平衡。
林业用地区内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磐石市林业用地广泛分布于全市各乡镇,林业用地区总面积201078公顷。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为林业用地;
(2)林业用地区内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全面有序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治理工矿废弃地,逐步提高其复垦率;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的标准;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土地整理工程
规划期内,稳步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各级土地整理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根据耕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大小、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投资能力、以及历年土地整理水平,遵循集约用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最佳的原则。
(2)土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加快废弃砖厂、闭坑矿山等废弃土地的复垦,本着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安排土地复垦项目。
为科学指导土地的整理复垦和开发,采取如下对策和措施:
(1)加强规划管理,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为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计划挂钩制度,合理引导、控制和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实施。建立新增耕地储备库,规范耕地补充工作。
(2)保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资金到位
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的征收和对缓缴到期的清缴力度,提高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筹措机制,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采取政府搭桥、市场运作、业主开发的模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产业化。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由企业、社会、个人及外资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组成土地整理开发专业化公司,接受政府或建设用地单位委托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反规划的土地开发整理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4)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整体水平
建立权属界定办法,理清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增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科技含量。
(1)已完成重点项目
规划实施至2014年,磐石市已完成重点建设项目19个,包括吉草高速公路、磐石市城市路网等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2)新增加重点项目
规划调整完善后期增加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电力项目、基础设施等。
根据《磐石市国民经济和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间,磐石市将对交通水利项目和城镇基础设施加大投资力度。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全市基础设施和对全县经济拉动作用较强的重点项目供地,使其尽早开工建设,尽快投产,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交通是国民经济部门的先行官,在用地安排中要优先考虑,规划期内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珲春—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联络线,抚双高速公路吉林市境内段(营城子-松江河),双阳至烟筒山铁路。
(2)水利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划至2020年重点开展吉林省辉发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磐石段),吉林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500k--平安--包家--东丰输变电工程(磐石段)建设工程项目等水利电力重点项目。
磐石市中心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规划期内,磐石市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为增强规划弹性,设定城市扩展边界。在城市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的面积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市建设可以在扩展边界区域内选址建设,并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可作为本县城乡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为5883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446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71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165公顷。
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3120公顷。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的城市建设扩展区域。规划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1708公顷。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按照限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
(2)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应核减少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3)在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报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
(4)区内新增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
(5)区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依靠辖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拆并复垦补充。
(6)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规划期内,划定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8802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镇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2020年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8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44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028公顷;耕地保有量为601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41公顷。
2020年烟筒山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5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09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57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923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906公顷。
2020年红旗岭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1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10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55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676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44公顷。
2020年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7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37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470公顷;耕地保有量为881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177公顷。
2020年石嘴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8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13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90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498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765公顷。
2020年驿马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4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15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27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58公顷。
2020年牛心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2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93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5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29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114公顷。
2020年呼兰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76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98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08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947公顷。
2020年吉昌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7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21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60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456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319公顷。
2020年松山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49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97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85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015公顷。
2020年黑石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89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27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38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48公顷。
2020年朝阳山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7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78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06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29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66公顷。
2020年富太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5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66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15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892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079公顷。
2020年取柴河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86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54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61公顷;耕地保有量为529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03公顷。
2020年宝山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6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96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55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100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264公顷。
根据磐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调整后重新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及时调整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细化土地利用用途分区,落实土地用途,并确保上下级规划衔接一致,并及时更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田块和农户,明确土地承包户的基本农田保护义务,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进行维护更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清楚、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集中各类建设专项资金,对耕作条件差、生态脆弱的耕地进行综合整治,采用多种手段改善耕地质量。
城市建设充分利用非耕地进行城镇和工业建设,减少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必要用地;并通过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探索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新模式。
研究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目标,将农村居民点整治复垦目标的实现情况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挂钩,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优先用于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规定申请宅基地的需求,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复垦和利用。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确保信息现实性。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应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确实无法避免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同时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情况,科学合理开发未利用地,积极推进“旱改水”政策,确保补充的耕地质量和数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调整年(2014年) |
规划目标年(调整前) |
规划目标年(调整后) |
指标 属性 |
总量指标 |
||||
耕地保有量 |
171630 |
105200 |
1433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92020 |
92020 |
92946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771 |
9633 |
3578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178367 |
216698 |
201179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0 |
290 |
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2907 |
24439 |
23655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5306 |
16381 |
15875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582 |
5667 |
5285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7601 |
8058 |
7780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1275 |
2800 |
—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1229 |
2080 |
—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911 |
1900 |
— |
约束性 |
土地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义务量 |
2512 |
1900 |
— |
约束性 |
超出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 |
— |
预期性 |
效率指标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平方米) |
270 |
142 |
182 |
约束性 |
单位:公顷、%
地类 |
调整年(2014年) |
规划目标年(调整前) |
规划目标年(调整后) |
调整前后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土地总面积 |
386120 |
100.00 |
386120 |
100.00 |
386120 |
100.00 |
0 |
||
农用地 |
耕地 |
171630 |
44.45 |
105200 |
27.25 |
143300 |
37.11 |
38100 |
|
园地 |
771 |
0.20 |
9633 |
2.49 |
3578 |
0.93 |
-6055 |
||
林地 |
178367 |
46.20 |
216698 |
56.12 |
201179 |
52.10 |
-15519 |
||
牧草地 |
0 |
0.00 |
290 |
0.08 |
0 |
0.00 |
-290 |
||
其他农用地 |
7966 |
2.06 |
25947 |
6.72 |
10489 |
2.72 |
-15458 |
||
农用地合计 |
358734 |
92.91 |
357768 |
92.66 |
358546 |
92.86 |
778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3228 |
0.83 |
4329 |
1.12 |
4056 |
1.05 |
-273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0724 |
2.78 |
10714 |
2.77 |
10590 |
2.74 |
-124 |
||
采矿用地 |
1354 |
0.35 |
1336 |
0.35 |
1229 |
0.32 |
-107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 |
0 |
2 |
0 |
0 |
0 |
-2 |
||
小计 |
15306 |
3.96 |
16381 |
4.24 |
15875 |
4.11 |
-506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2634 |
0.68 |
2901 |
0.75 |
2690 |
0.70 |
-211 |
|
水利用地 |
4404 |
1.14 |
4307 |
1.12 |
4490 |
1.16 |
183 |
||
小计 |
7038 |
1.82 |
7208 |
1.87 |
7180 |
1.86 |
-28 |
||
其他建设用地 |
其他建设用地 |
563 |
0.15 |
850 |
0.22 |
600 |
0.16 |
-250 |
|
小计 |
563 |
0.15 |
850 |
0.22 |
600 |
0.16 |
-250 |
||
建设用地合计 |
22907 |
5.93 |
24439 |
6.33 |
23655 |
6.13 |
-784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3615 |
0.94 |
3614 |
0.93 |
3615 |
0.93 |
1 |
|
自然保留地 |
864 |
0.22 |
299 |
0.08 |
304 |
0.08 |
5 |
||
其他土地合计 |
4479 |
1.16 |
3913 |
1.01 |
3919 |
1.01 |
6 |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林业用地区 |
|
城区 |
调整前 |
2567 |
3730 |
2744 |
68 |
113 |
349 |
3916 |
调整后 |
2644 |
3995 |
2388 |
62 |
113 |
349 |
3824 |
|
烟筒山镇 |
调整前 |
12282 |
7673 |
1866 |
297 |
61 |
808 |
26168 |
调整后 |
11917 |
9047 |
1836 |
264 |
61 |
808 |
24767 |
|
红旗岭镇 |
调整前 |
4059 |
2587 |
1019 |
151 |
0 |
256 |
8380 |
调整后 |
4048 |
3294 |
975 |
130 |
0 |
256 |
7625 |
|
明城镇 |
调整前 |
6232 |
2900 |
1345 |
225 |
16 |
803 |
14861 |
调整后 |
6183 |
3509 |
1214 |
167 |
16 |
803 |
14189 |
|
石嘴镇 |
调整前 |
6702 |
4298 |
1110 |
83 |
38 |
255 |
11746 |
调整后 |
6772 |
4561 |
1066 |
69 |
38 |
255 |
11317 |
|
驿马镇 |
调整前 |
3374 |
1909 |
437 |
33 |
41 |
269 |
14786 |
调整后 |
3361 |
2308 |
444 |
18 |
41 |
269 |
13824 |
|
牛心镇 |
调整前 |
6455 |
3574 |
876 |
149 |
1 |
545 |
12513 |
调整后 |
7121 |
3845 |
855 |
78 |
1 |
545 |
11475 |
|
呼兰镇 |
调整前 |
7264 |
3145 |
712 |
93 |
15 |
637 |
17052 |
调整后 |
6954 |
5074 |
687 |
83 |
15 |
637 |
15136 |
|
吉昌镇 |
调整前 |
9963 |
5283 |
1159 |
83 |
180 |
605 |
18881 |
调整后 |
10329 |
5315 |
1156 |
64 |
180 |
605 |
18209 |
|
松山镇 |
调整前 |
3572 |
2156 |
469 |
53 |
0 |
247 |
21150 |
调整后 |
4019 |
2397 |
469 |
26 |
0 |
247 |
19670 |
|
黑石镇 |
调整前 |
5933 |
4523 |
727 |
167 |
5 |
947 |
11074 |
调整后 |
6254 |
5165 |
747 |
151 |
5 |
947 |
10022 |
|
朝阳山镇 |
调整前 |
6382 |
3071 |
757 |
40 |
21 |
647 |
13757 |
调整后 |
6272 |
3752 |
749 |
37 |
21 |
647 |
12949 |
|
富太镇 |
调整前 |
6260 |
2356 |
612 |
79 |
0 |
652 |
9379 |
调整后 |
6085 |
3451 |
639 |
28 |
0 |
652 |
8451 |
|
取柴河镇 |
调整前 |
3661 |
1824 |
548 |
4 |
55 |
330 |
22717 |
调整后 |
3807 |
1948 |
543 |
4 |
55 |
330 |
21473 |
|
宝山乡 |
调整前 |
7314 |
4526 |
921 |
54 |
66 |
728 |
10318 |
调整后 |
7271 |
6759 |
909 |
55 |
66 |
728 |
8147 |
|
合计 |
调整前 |
92020 |
53555 |
15302 |
1579 |
612 |
8078 |
216698 |
调整后 |
93037 |
64420 |
14677 |
1236 |
612 |
8078 |
201078 |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后面积增减 |
|
允许建设区 |
面积 |
20233 |
19770 |
-463 |
比例 |
5.24 |
5.12 |
-0.12 |
|
有条件建设区 |
面积 |
3279 |
3891 |
612 |
比例 |
0.85 |
1.01 |
0.16 |
|
限制建设区 |
面积 |
359944 |
359959 |
15 |
比例 |
93.22 |
93.22 |
0 |
|
禁止建设区 |
面积 |
2664 |
2500 |
-164 |
比例 |
0.69 |
0.65 |
-0.04 |
|
合计 |
386120 |
386120 |
0 |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
生态保护红线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城市开发边界 |
磐石市 |
2500 |
92946 |
3120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涉及乡镇 |
1、能源 |
1 |
磐石市城市天然气储备站和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市区、福安街 |
2 |
气化吉林磐石段管道及门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交通 |
1 |
珲春—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联络线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2 |
县道磐双线磐石至通化交界段 |
扩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3 |
磐石市绕城一级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4 |
大科高速公路吉林段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5 |
县道取常线取柴河至桦甸界段 |
扩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6 |
县道富太至黑石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富太镇、红旗岭镇、呼兰镇 |
|
7 |
县道吉昌至官马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吉昌镇、烟筒山镇 |
|
8 |
通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9 |
磐石市连村公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10 |
县道双朝线双阳界至朝阳山段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朝阳山镇 |
|
11 |
县道吉官线吉昌至明城段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吉昌镇、明城镇 |
|
12 |
国道长阿公路至官马溶洞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13 |
二道甸子至莲花山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驿马镇、烟筒山镇 |
|
14 |
国道长阿公路至黄河水库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15 |
县道磐官公路至河北屯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16 |
省道尚西公路福安路口至红石山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17 |
省道尚西公路大一步村路至红石山公路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18 |
延长高速(长春-大蒲柴河段)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3、水利 |
1 |
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2 |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3 |
灌区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4 |
郭大院水库 |
扩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5 |
磐石市城市防洪工程(磐石河、挡石河) |
扩建 |
2016-2020 |
市区、福安街 |
|
6 |
玻璃河治理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7 |
吉林省磐石市饮马河重点段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8 |
吉林省辉发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磐石段)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9 |
吉林省磐石市拐子炕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0 |
挡石河治理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4、电力 |
1 |
吉林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朝阳山镇、取柴河镇) |
2 |
磐石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3 |
磐北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4 |
磐开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5 |
66千伏黑石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黑石镇 |
|
6 |
66千伏富太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富太镇 |
|
7 |
66千伏红旗岭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红旗岭镇 |
|
8 |
66千伏烟筒山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9 |
66千伏明城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10 |
宝山特高压变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宝山镇 |
|
11 |
明城220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12 |
磐石500千伏变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13 |
1000千伏变电站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取柴河镇 |
|
14 |
磐石500千伏变电站线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5 |
1000千伏变电线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6 |
呼兰镇变电站及线路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呼兰镇 |
|
17 |
驿马镇变电站及线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驿马镇 |
|
18 |
松山镇变电站及线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松山镇 |
|
19 |
大榆树变电站及线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0 |
松山66千伏送变电站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黑石、松山镇 |
|
21 |
500k--平安--包家--东丰输变电工程(磐石段)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2 |
磐石市明城一次变电所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23 |
66千伏吉昌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吉昌镇 |
|
24 |
66千伏牛心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牛心镇 |
|
25 |
66千伏朝阳山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26 |
66千伏取柴河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取柴河镇 |
|
27 |
66千伏安乐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石嘴镇 |
|
28 |
66千伏石嘴变电站新建工程(含线路) |
新建 |
2016-2020 |
石嘴镇 |
|
5、旅游 |
1 |
磐石市神宇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
扩建 |
2016-2020 |
石嘴镇 |
2 |
磐石市红石山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3 |
官马溶洞地质公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4 |
红石山抗联文化体验旅游区 |
新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5 |
老营沟—东林场生态休闲旅游区 |
新建 |
2016-2020 |
黑石镇 |
|
6 |
黄河水库亲水休闲大世界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7 |
仙人湖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8 |
爱耕村八铺炕磐石中心县委体验区 |
新建 |
2016-2020 |
松山镇 |
|
9 |
取柴河西大地红叶谷旅游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取柴河镇 |
|
10 |
潭溪生态园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11 |
肖家渡口(杨靖宇南下)旅游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黑石镇 |
|
12 |
吉昌镇低空飞行特色小镇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吉昌镇 |
|
13 |
官马溶洞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14 |
莲花山旅游度假区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6、基础设施 |
1 |
磐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16-2020 |
市区 |
2 |
磐石市垃圾处理场 |
新建 |
2016-2020 |
宝山乡 |
|
3 |
磐石市明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4 |
生物发电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5 |
磐石市净水厂(二期)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6 |
磐石市城市取水工程项目及管道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7、教育 |
1 |
磐石市职业教育中心 |
新建 |
2016-2020 |
市区 |
2 |
磐石市中心小学校建设 |
扩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8、其他基础设施 |
1 |
移动、联通、电信GSM基站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9、其他 |
1 |
吉林石墨公司石墨矿技改、资产重组项目 |
改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2 |
磐石农业机械化装备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3 |
磐石长白山林蛙产品综合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4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5 |
吉林磐石吉恩镍业股份公司羰基镍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红旗岭镇 |
|
6 |
吉恩镍业股份公司镍冶炼厂技改、扩产项目 |
扩建 |
2016-2020 |
红旗岭镇 |
|
7 |
磐石市石嘴冶金备件厂资产重组项目 |
改建 |
2016-2020 |
石嘴镇 |
|
8 |
磐石市飞龙公司8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石嘴镇 |
|
9 |
吉林磐石华欧硅灰石深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呼兰镇 |
|
10 |
磐石年产10万吨方解石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呼兰镇 |
|
11 |
磐石隆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糠醛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呼兰镇 |
|
12 |
磐石300万只板鸭、200万只鹅屠宰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朝阳山镇 |
|
13 |
磐石特种纸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市区 |
|
14 |
精制稻米加工及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5 |
石油钻采配件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6 |
细木工板深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17 |
吉林三河矿业公司玉石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富太镇 |
|
18 |
吉林梓楗新型墙体材料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富太镇 |
|
19 |
激光模具清洗设备生产产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0 |
年产20万立方米XPS挤出聚苯乙烯发泡板材及10万平方米玻镁塑铝复合板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1 |
橡胶输送带及橡胶制品等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2 |
吉林省磐石市老营沟地区铁及多金属矿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松山镇 |
|
23 |
通化秋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梨河金矿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24 |
磐石市跃强有限公司老道沟铁矿 |
新建 |
2016-2020 |
松山镇 |
|
25 |
莲花山综合旅游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烟筒山镇 |
|
26 |
石油物流储备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27 |
乡村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28 |
公所屯到红旗岭连线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红旗岭镇 |
|
29 |
交通产业园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30 |
磐石通用机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明城镇 |
|
31 |
城南环城路及公铁立交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32 |
城西环城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 |
|
33 |
五个顶子石灰石矿开采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吉昌镇 |
|
34 |
高岭土开采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
35 |
磐石市跃强有限公司爱耕村铁矿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松山镇 |
|
36 |
膨润土开采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磐石市各乡镇 |
单位:公顷
|
调整前耕地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增加合计 |
农用地整理 |
建设用地整理 |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其他减少 |
|||||
调整后 |
171630 |
3242 |
3222 |
20 |
0 |
31572 |
812 |
30760 |
-28330 |
143300 |
92946 |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
城区 |
2014年 |
2567 |
6637 |
2628 |
2148 |
1677 |
调整前 |
2567 |
4540 |
3342 |
2594 |
2136 |
|
调整后 |
2641 |
6016 |
2983 |
2449 |
2028 |
|
增减量 |
74 |
1476 |
-359 |
-145 |
-108 |
|
烟筒山镇 |
2014年 |
12282 |
21671 |
3079 |
2061 |
512 |
调整前 |
12282 |
14077 |
3155 |
2135 |
599 |
|
调整后 |
11906 |
19233 |
3152 |
2098 |
576 |
|
增减量 |
-376 |
5156 |
-3 |
-37 |
-23 |
|
红旗岭镇 |
2014年 |
4059 |
9055 |
1207 |
1094 |
541 |
调整前 |
4059 |
4998 |
1298 |
1113 |
554 |
|
调整后 |
4044 |
6765 |
1218 |
1102 |
551 |
|
增减量 |
-15 |
1767 |
-80 |
-11 |
-3 |
|
明城镇 |
2014年 |
6232 |
10014 |
2235 |
1357 |
433 |
调整前 |
6232 |
6520 |
2451 |
1566 |
702 |
|
调整后 |
6177 |
8819 |
2277 |
1377 |
470 |
|
增减量 |
-55 |
2299 |
-174 |
-189 |
-232 |
|
石嘴镇 |
2014年 |
6702 |
10910 |
1534 |
1095 |
245 |
调整前 |
6702 |
7810 |
1627 |
1194 |
345 |
|
调整后 |
6765 |
10498 |
1582 |
1131 |
290 |
|
增减量 |
63 |
2688 |
-45 |
-63 |
-55 |
|
驿马镇 |
2014年 |
3374 |
6450 |
779 |
453 |
105 |
调整前 |
3374 |
3915 |
792 |
471 |
130 |
|
调整后 |
3358 |
5274 |
789 |
460 |
115 |
|
增减量 |
-16 |
1359 |
-3 |
-11 |
-15 |
|
牛心镇 |
2014年 |
6455 |
12952 |
1294 |
911 |
130 |
调整前 |
6455 |
7475 |
1387 |
971 |
189 |
|
调整后 |
7114 |
10297 |
1320 |
932 |
154 |
|
增减量 |
659 |
2822 |
-67 |
-39 |
-35 |
|
呼兰镇 |
2014年 |
7264 |
15640 |
1382 |
764 |
191 |
调整前 |
7264 |
7992 |
1403 |
748 |
160 |
|
调整后 |
6947 |
11083 |
1388 |
769 |
198 |
|
增减量 |
-317 |
3091 |
-15 |
21 |
38 |
|
吉昌镇 |
2014年 |
9963 |
16892 |
1868 |
1207 |
149 |
调整前 |
9963 |
10725 |
1885 |
1218 |
145 |
|
调整后 |
10319 |
14561 |
1879 |
1216 |
160 |
|
增减量 |
356 |
3836 |
-6 |
-2 |
15 |
|
松山镇 |
2014年 |
3572 |
8093 |
582 |
479 |
78 |
调整前 |
3572 |
4324 |
621 |
516 |
105 |
|
调整后 |
4015 |
5856 |
602 |
494 |
97 |
|
增减量 |
443 |
1532 |
-19 |
-22 |
-8 |
|
黑石镇 |
2014年 |
5933 |
13024 |
984 |
878 |
253 |
调整前 |
5933 |
7470 |
999 |
838 |
205 |
|
调整后 |
6248 |
10382 |
1005 |
894 |
273 |
|
增减量 |
315 |
2912 |
6 |
56 |
68 |
|
朝阳山镇 |
2014年 |
6382 |
9840 |
1527 |
751 |
64 |
调整前 |
6382 |
6997 |
1583 |
805 |
131 |
|
调整后 |
6266 |
9295 |
1572 |
785 |
106 |
|
增减量 |
-116 |
2298 |
-11 |
-20 |
-25 |
|
富太镇 |
2014年 |
6260 |
11300 |
1101 |
619 |
97 |
调整前 |
6260 |
6522 |
1166 |
693 |
160 |
|
调整后 |
6079 |
8925 |
1159 |
663 |
151 |
|
增减量 |
-181 |
2403 |
-7 |
-30 |
-9 |
|
取柴河镇 |
2014年 |
3661 |
6054 |
859 |
536 |
53 |
调整前 |
3661 |
3897 |
870 |
552 |
62 |
|
调整后 |
3803 |
5295 |
869 |
543 |
61 |
|
增减量 |
142 |
1398 |
-1 |
-9 |
-1 |
|
宝山乡 |
2014年 |
7314 |
13098 |
1848 |
953 |
54 |
调整前 |
7314 |
7938 |
1860 |
967 |
44 |
|
调整后 |
7264 |
11001 |
1860 |
962 |
55 |
|
增减量 |
-50 |
3063 |
0 |
-5 |
11 |
|
合计 |
2014年 |
92020 |
171630 |
22907 |
15306 |
4582 |
调整前 |
92020 |
105200 |
24439 |
16381 |
5667 |
|
调整后 |
92946 |
143300 |
23655 |
15875 |
5285 |
|
增减量 |
926 |
38100 |
-784 |
-506 |
-382 |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
允许建设区 |
有条件建设区 |
限制建设区 |
禁止建设区 |
磐石市 |
13630 |
3120 |
1708 |
8802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