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
吉市环责限字〔2020〕PS1号
磐石市宝隆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4XXXXXXXXXX
地址:磐石市磐石大街3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XX
磐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0年6月1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编号PSHJ/2020/XFZS/007)显示你单位南侧厂界外1米处两个点位,监测结果分别为昼间67dB (A)、68dB (A),超过国家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间60dB(A)的标准。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监测报告(编号PSHJ/2020/XFZS/007)、照片等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我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2日限制生产,并制定整治方案。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整改期间不得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并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或者委托有条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保存监测记录。
你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情况,报我局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限制生产决定自报我局备案之日起解除。
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履行限制生产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或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