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初至今环境执法部门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了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经统计今年共处罚10起,9起秸秆,1起违反土壤法案件,共处罚4.5万元,均已结案。
(二)执法人员在2022年对辖区内2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开展现场检查,累计两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因疫情原因春季未开展监测,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显示均达标排放。冬季累计开展监督性监测17家,监测结果显示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据统计,我市今年可“五化”利用秸秆73.82万吨,其中,能源化13.95万吨、原料化3万吨、肥料化20万吨、饲料化36.68万吨、基料化0.19万吨。利用率59.54%。全力抓好秸秆全域禁烧,制定《磐石市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县乡村屯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成立各级巡查组285个,开展全天候巡查检查并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制定发放《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组织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4.7万份,制作《全市秸秆禁烧公益广告》,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形式开辟生态环境保护专栏,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宣传,营造浓厚禁烧氛围。2022年入秋以来,辖区内无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9.3%。
(四)2022年共受理信访环境投诉案件41件,办结41件,实现了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
(五)市住建局按照省和吉林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排查,组织专家论证,城市建成区内暂无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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