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相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附件:(序号六)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联 系 人:李行
联系电话:0432-65251507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
2023年1月3日
(序号六)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
督察发现,一些地区对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仍在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整改目标 |
杜绝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违规上马。 |
整改措施 |
(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意见》和《方案》等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严格按照《吉林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清单管理、科学论证、分类处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召开中共磐石市委2022年第4次常委(扩大)会议和2022年第24次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双碳”工作研究谋划,推进绿化工作有序开展,为绿色低碳发展赋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磐石市发改局制定磐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按照《吉林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清单管理、科学论证、分类处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