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备案诊所注销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局(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现将2021年8月注销的“磐石高少晖中医诊所”信息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 |
磐石高少晖中医诊所 |
地址 |
磐石市东宁街人民路清华园1号楼5号门市 |
备案编号 |
PDY90167-822028417D2182 |
申请日期 |
2019.11.4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经营性质 |
营利性 |
诊疗科目 |
中医科 |
法人姓名 |
无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高少晖 |
备案日期 |
2019.11.7 |
诊所仪器 |
诊桌、诊凳、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
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联系磐石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432-65258696。
磐石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