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按照《吉林市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8〕6号)要求,磐石市“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公布目前通过即来即办、窗口受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2650事项清单。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措施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一件事”清单,编制办事指南,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附件:
1.磐石市本级单位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zip(点击下载)
2.磐石市乡镇街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zip(点击下载)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