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按照《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发〔2018〕7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8〕6号)要求,磐石市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公布目前通过即来即办、窗口受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520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市本级38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不可拆分事项3300项,三个批次已累计公布 “只跑一次”事项清单3030项,占比达到91.8%,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措施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一件事”清单,完善办事指南编制工作,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附件:磐石市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第三批事项清单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