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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委〔2015〕16号:关于印发《磐石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加入时间:2015-05-15 15:49
         中共磐石市委  磐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磐石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办、局,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磐石市委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2日

        (此件发至乡局级)

        磐石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打造磐石良好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建成实力磐石、和谐磐石、生态磐石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总原则,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在全市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确保达到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实现成功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目标。

        三、重点任务

        对照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力抓好城市建设管理。一是完成开发区道路、巷路大修、城市防洪和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准入,加强项目规划管理,严格项目综合验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完成棚户区、暖房子、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是加强城市配套设施维护管理,抓好新老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完成大树栽植和新增绿地任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四是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深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章建设行为,加快智慧城市创建步伐,抓好供热、供水、供气等民生事项。

        (二)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是集中整治环境面貌。以城市出入口、公共场所、城市主街路、居民生活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重点治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等脏乱差现象。二是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人车混行、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施工道路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三是集中整治市场秩序。围绕整治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管理、建立良好秩序,大力整治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彻底解决市场扩张外溢、经营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四是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做到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公益广告数量达到20%以上,拆除违章设置的广告设施,及时清理过期失效、陈旧破损、内容低俗的广告,杜绝乱涂乱画乱贴等野广告现象。五是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大力整治脏乱差的农村环境,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运行管理,积极创建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三)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切实加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一是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在窗口行业开展创优质服务、创优良作风、创优美环境、让群众满意的“三优一满意”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文明村镇创建。督导镇村建立村规民约,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推进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开展“诚信社区”“和谐社区”“环保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等特色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区不同群体的志愿服务、就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卫生等服务,切实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四)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坚持把市民素质提升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一是加强主题宣传。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诚信磐石”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政务诚信、企业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加大“诚信品质 坚如磐石”的城市品牌宣传力度。继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塑造磐石良好形象。三是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图书馆、城乡文化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实送戏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开展道德典型评选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积极依托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和学校,广泛开展“磐石好人”评选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五是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做美德青少年”等健康有益、主题鲜明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整治文化市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六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温暖石城”“文明石城”“洁净石城”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服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5年5月6日—5月14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指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15年5月15日- 6月15日)。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突出重点窗口行业(医院、交警、出租车、公交、行政服务中心、金融)、重点区域(广场、公园、综合市场、大型商场、车站、社区、城市主干道、城乡接合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市创建办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迎接考评(2015年6月16日- 8月31日)。市创建办制定迎检方案,收集和整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宣传资料等,组织开展一次模拟测评。配合迎检工作,形成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汇报,整理规范相关工作档案,展示我市创建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文明办设立创建办公室。全市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专人负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文明城市考评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反馈制度,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各项任务纳入绩效考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创建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和具体人员责任。

        (四)确保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划拨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予以保证。要建立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城的积极性,使创建工作有充足、稳定的经费保障,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舆论引导。市电台、电视台、《磐石消息》要开设专题专栏,精心设计宣传报道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持续报道,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公益广告任务分工和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