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党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委(党组、党支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2014年以来,我市广泛开展“磐石好人”评选活动,培树了一大批可信可敬可学的身边榜样。按照《磐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部署,结合“中国好人”“吉林好人”“江城好人”等评选活动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继续开展“磐石好人”评选推荐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推动“三个磐石”建设。
一、“磐石好人”的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包括在市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外来人员和驻地官兵,不分年龄、身份和籍贯,均可参与评选推荐,但曾获得吉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感动磐石人物”“磐石好人”荣誉称号的不再评选推荐。凡是获得国家、省、吉林市或其相关工作部门颁发的思想道德方面荣誉称号,或个人先进事迹在吉林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社会反响较大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当选“磐石好人”。
二、“磐石好人”的评选标准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其主要事迹符合下列7类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好人”标准: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残、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好人”标准:在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好人”标准:诚信意识强,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孝老爱亲好人”标准:孝敬父母,夫妻恩爱,育子有方,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善待亲人,在亲属有困难时,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敬业奉献好人”标准: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节俭养德好人”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节约意识,普及节约知识,崇尚节约文化,勤俭持家,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企业发展中树立环保理念,弘扬节约精神,开展技术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增产增效。
“创新创业好人”标准:以创新的精神、创造的勇气、创优的标准,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转型、就业创业、带领致富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显着成绩,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形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节能环保。
三、评选推荐方式
“磐石好人”候选人的产生,本着就近就便、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媒体推荐、自荐和他荐相结合的方式。
1.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间要求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候选人,每季度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
2.机关党工委、公安、教育、文广新、住建、交通、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工商、国税、地税、粮食、供销联社、联通、供电、邮政等市直党(工)委: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间要求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候选人,每季度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
3.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各自工作领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间要求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候选人,每季度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
4.其他各部门:在部门内部或服务对象中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时间要求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候选人,全年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
5.社会推荐:市民可以通过直接报送、邮箱上传、信函寄送等方式进行推荐。
四、评选步骤
活动采取季度评选的方式,每季度评选“磐石好人”20人左右,年末从“磐石好人”中评选出年度“磐石好人标兵”10名。每周期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推荐。每季度前一个月为接受推荐时间,3月2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磐石好人”候选人,4月30日前上报第二季度“磐石好人”候选人,7月31日前上报第三季度“磐石好人”候选人,10月31日前上报第四季度“磐石好人”候选人,在此期间,评审委员会即时对各候选人事迹进行审核。以单位名义推荐的“磐石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定并加盖公章后,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再进行事迹审核。
2.评选。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各乡镇街(区)的主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每季度“磐石好人”、年度“磐石好人”标兵。每季度第二个月中上旬,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磐石好人”候选人进行审核,征求纪检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后,初步确定本季度“磐石好人”候选名单。
3.公示。每季度第三个月,评审委员会将在电视台、政府网站集中进行公示,公布候选人名单,征求社会意见。
4.发布。每季度首月,举办“磐石好人”发布厅活动,在政府网站和电视台发布上季度“磐石好人”名单。
五、基本原则
1.面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出的好人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广大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接受思想教育、提升道德境界。
2.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磐石好人”推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磐石好人”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促进社会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3.确保公平。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评选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切实把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具有代表性的“磐石好人”推荐和评选出来。
六、表彰宣传
1.设立好人榜。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城市社区、乡镇村屯、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设立好人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栏、宣传栏、报刊栏等位置设立好人榜,每处“好人榜”都要设立在醒目明显的位置,表现形式庄重、规范,好人每季度发榜一次,榜上内容主要有标题、类型、姓名、照片、简要事迹等。
2.设立好人发布厅。在市广播电视台设立好人发布厅,市电视台要开设专题、专栏,以消息、通讯、访谈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对好人事迹进行展播。全市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设好人专题专栏,制作刊播以好人为题材的公益广告。
3.开展好人系列走进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宣传活动,开展好人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军营为主要内容的系列走进活动,每个类别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走进活动。
4.召开好人评选表彰大会。第四季度召开“磐石好人”表彰大会,对2015年度“磐石好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重点推荐对象,积极推荐参评“江城好人” “吉林好人” “中国好人”。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磐石好人”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把“磐石好人”评选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使好人评选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实事求是,严格评选。评选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违反活动纪律的情况,取消候选人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磐石好人”候选人,必须事实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大、群众威信高。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上报推荐表(附后)和2000字以内人物通讯纸质版各一份(要求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候选人JPG格式、红底免冠小二寸数码照片和推荐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宣传部邮箱。地址:市直机关综合楼1016室,邮箱:psxck@163.com,联系人:闫玉国,联系电话:65220198。
3.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评选活动的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细化评选细则,在推荐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真正把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磐石好人”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党委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测评体系中予以突出体现。文明办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中共磐石市委宣传部 磐石市文明办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