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卓、朴钟洙、陈贵君、佟人及委员共29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朔,市人民法院院长陶银刚,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审计局负责同志,市人大部分委办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磐石市2021年政府决算情况的报告》《磐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磐石市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磐石市2021年度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磐石市2022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磐石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黑土地保护工作及绿色生态类指标列入“十四五”规划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上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磐石市2021年政府决算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磐石市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磐石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磐石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黑土地保护工作及绿色生态类指标列入“十四五”规划的报告>的决议》(草案)、《磐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黑土地保护工作及绿色生态类指标列入“十四五”规划的报告>
周朔介绍提请本次会议任职人员的情况。
拟任命人员到会做供职发言。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永福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及吉林省、吉林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要求,就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