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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首页>通知公告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0-05-21 08:45
        字号: v|
        关于进一步加强卡点等重点环节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工作短板,现将有关要求补充如下,请严格执行。

        1.各责任单位增派人员充实卡点力量,备足所需物资设备,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对管控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问题卡点人员责任。

        2.要对磐石与外地交界村屯的各种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能够出入磐石域内尚未设置卡点的道路增设卡点,堵塞入境漏洞。

        3.各乡镇街区要以村屯小区为单位对来磐、返磐域外人员(特别是来自舒兰市、吉林市、沈阳苏家屯区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4.对进入或途经村屯的人员及车辆,村屯卡点要查看有效证件并进行扫码(登记)、测温。发现舒兰市、吉林市、沈阳苏家屯区等高、中风险地区的来磐返磐人员及车辆一律禁行,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按要求落实好隔离政策。

        5.各公路卡点对途经磐石的货运物流车辆要对司机及所有随车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温后放行,对到磐石的货运物流车辆要与其所到企业核实信息,扫码(登记)、测温后放行。

        6.全市所有小区实施出入证管理(一人一证),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对小区内业户发放通行证,无物业的小区由所在街道对小区内业户发放通行证,本小区居民测温后凭证出入,非本小区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7.严加对进入小区车辆的管控,严查车内人员,确认一人一证。除应急车辆外,其他非本小区车辆禁止入内。

        8.鼓励城乡居民积极举报不在控的来磐、返磐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但未主动报告人员,对有价值的线索,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举报电话:0432-65223805。

         

        磐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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