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星期四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3-02-0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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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磐石市西部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张金生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的公示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磐石市西部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张金生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磐自然征未认决字〔2023〕4号)。依据《磐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磐政发〔2021〕6号)有关规定,现对《磐石市西部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张金生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磐自然征未认决字〔2023〕4号)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张金生:砖混结构,未经登记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
2.张金生:砖混结构,未经登记建筑面积80平方米。
3.张金生:砖混结构,未经登记建筑面积50.37平方米。
经调查认定,以上被公示的未经登记建筑为未批先建属违法建筑。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公示期内未经登记建筑权利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房屋征收部门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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