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局长矫林岩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市空气、水环境质量比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指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环境质量还不稳定,污染物排放还需进行有效控制。二是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短板,秸秆综合利用、城区雨污分流、乡镇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湖“清四乱”等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对诸如非法盗采砂石、毁坏林地、乱砍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大。四是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整改力度仍需加大。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打好绿色发展组合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责任部门必须经常深入企业、深入实地现场、深入农村,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妥善解决,努力把各类环境风险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狠抓责任落实,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要认真解决好农村秸秆露天焚烧、城区雨污合流、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非法盗采砂石、破坏林地、盗伐林木及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要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进一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符合我市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和高效合作,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切实解决好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