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星期四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1-03-1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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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磐政办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21〕2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对《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2021〕1号)中的重点任务按季度进行了细化分解。现重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照目标任务、对照职责分工,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到旬、到月,逐项逐级落实责任,明确推进措施,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人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调度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对需要市里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牵头市政府领导汇报,必要时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市政府将严格实行月调度、季汇报、半年小结、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动态跟踪、随机抽查和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等方式,加强调度和督查。同时,市委落实办将对各部门和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1年3月18日印发
机构职能
磐石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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