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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2-11-02 14:14
        字号: v|
        2022年磐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吉林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磐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坚持市委“红色引领,绿色发展”整体工作思路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磐石市全面落实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决策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磐石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进一步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增长,推动新时代磐石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增添新动力,提供新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标对表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坚持以“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要求为目标,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力争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次前移,努力打造极具竞争力的投资发展环境。

          、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领域

          1.拓展企业开办业务范围。在全流程“1次申请、0元成本、1日办结”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办事需求探索和推进将社保、住房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整合纳入企业开办“一件事”,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业务“一网通办”。

          2.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限制。落实《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深化“住改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除涉及行政许可的领域外,允许企业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实行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和告知承诺制。放宽电商和集群登记,允许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3.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加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的场景应用,落实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推广应用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推动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规范整合,根据授权定向推送,便利企业网上开立银行账户。

          4.深化“证照一码通”改革。探索将更多涉企审批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改革,实现“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梳理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邮政公司、人民银行磐石市支行、市社保局

          (二)纳税领域

          5.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巩固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多税合一”改革工作成效,继续探索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简并部分税种征期,确保2022年底前,在全范围内将纳税次数统一压减至2次,纳税时间普遍控制在90小时以内。

          6.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贯彻国家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手续的工作要求,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依托全省综合政策直达平台、吉事办小程序(APP)或依法运用其他大数据技术手段,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确保同步发布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7.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尽可能统一不同税种征期,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8.深化电子税务局建设全面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协同联动,年内实现涉税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重复报送,有效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磐石市支行、市社保局)

          (三)办理建筑许可领域

          9.优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落实《吉林市优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实施办法》,压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竣工联合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

          10.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梳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分阶段申报材料清单和受理审批标准,夯实全流程线上审批基础,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发挥项目中心作用,实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市级领导重点企业包保和项目秘书全程领办、代办服务,开展政企项目对接沟通活动,有效优化投资环境。

          11.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强化全流程在线审批。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审批高频事项电子证照和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依托“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加强审批行为在线监管,对审批逾期、秒批等各类异常行为实施线上督办,督促整改。

          12.推进“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应用。以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推广“拿地即开工”等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成果 全力推进2022年拟新开工项目全流程线上审批手续办理的通知》,组织“拿地即开工”工作专班,力争符合“拿地即开工”适用范围的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13.探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站式”服务。组织相关企业在政务大厅设立“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一站式”办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市政公用设施接入、连通和运行服务。组织开展市政公共服务窗口暗访检查,着力破解市政公用服务行业的堵点难点问题。

          14.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多测合一”改革。按照《吉林市工程建设领域“多测合一”管理规定(试行)》实行“多测合一”;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探索将不同阶段测绘测量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在国家加快统一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的同时,推进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局、国网磐石供电中心、国网磐石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

          (四)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15.优化办理流程。实施工业项目“报装即通水通气”改革,在提前建设红线外管线等前置服务以及红线内管线符合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用户提出报装申请即立即开栓。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外线规划、道路占掘、绿地挖掘、树木迁移“容缺后补”、承诺审批、并联办理。前移获取新建项目信息,主动上门对接项目用水用气需求,提前编制供水供气方案,安排外管线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水气报装即申即办,报装即接通。

          16.增强办事体验。发挥“智慧水务”、“智慧燃气”作用,确保工商业用户实现咨询、报装、签约、投诉、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全程网上可办,进度实时可查。复制长春市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典型做法,全面推行“零材料、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优服务”的“四零一优”模式,并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推动更多类型投资审批项目和更加广泛市场主体受益。

          17.加强基础保障。持续完善配套设施,加大水厂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投资力度。打造“水务物联网”,运用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供水系统运行状态,实现智慧管理。建设完善远传水表管理系统和分区计量管理系统,有效控制损漏。探索在做地阶段,将供水、供气市政公用管线配套至地块红线边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供水公司大地燃气公司

          (五)获得电力领域

          18.压减办电时间。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加快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支持低压项目打捆建项、高压项目按需立项,应用典型设计和通用物料,打造快速物资供应体系,快速响应物料需求,压缩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时间。2022年底前,将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

          19.降低办电成本。推进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绿电园区建设,打造电价洼地。结合实际扩大“三零、三省”(“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用户范围,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对大中型企业客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供电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

          20.提升供电质量。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有效控制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2022年底前,将磐石市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9个、15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切实降低用户停电感知度。

          21.强化政企协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电力工程并联审批制度,对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推行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确保审批流程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透明,审批结果可在线查询。鼓励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房产+用电”联合过户、一次办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国网磐石供电公司、国网磐石供电中心

          (六)获得信贷领域

          22.保障信贷供给。把握好国家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国家支小再贷款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涉农领域和民营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满足发展需求。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实施企业信贷增量计划,建立金融机构企业信贷绿色通道,为更多创新型企业提供无抵押、低利率融资服务。

          23.优化融资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建设完善“信易贷”平台,积极推广“银行+征信+担保”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引导商业银行持续扩大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发挥“吉企银通”促对接助融资功能,督促用足年度信贷规模,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业务量。丰富“‘个转企’融资服务专区”金融产品,推动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省“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组织医药、乡村振兴企业参加专项金融对接活动。持续放大畜牧业专属金融产品、政策性保险等金融政策覆盖范围,加大整村授信、活体抵押的推广普及力度,积极设立“强牧贷”风险金,满足养殖场(户)融资需求。

          24.强化风险管控。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规定要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精准投放,防止“泥沙俱下”。密切监测金融机构“两增两控”和信贷增量计划完成情况,对利率和不良率过高的,及时采取监管约谈、下发监管提示函或开展现场督查督导等措施进行有效干预。

          25.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坏账快速核销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企业信贷、保险等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等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首贷等支持力度,推广随借随还贷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有序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人民银行磐石市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磐石办事处

          (七)登记财产领域

          26.加强登记能力建设。深化登记金融协同,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积极向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大力推广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巩固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成果,防止反复反弹。

          27.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28.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应用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推行一次受理、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依托吉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全省范围内不动产信息互联网查询。

          29.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推动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通过共享应用方式获取,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30.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等“一窗办理”联动过户。探索不动产登记将固话、网络、有线电视等联动开(过)户业务纳入“一窗办理”环节。

          31.深化“交房即办证”改革。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更大范围实现新建商品房实现“交房即办证”。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

          (八)政府采购领域

          32.破除隐性壁垒障碍。落实平等对待要求,严禁在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实施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限定。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工作,防止以入围方式违规设库。

          33.提升政府采购功能作用。推广“政府采购电子保函”,鼓励使用金融电子保函代替各类政府采购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依法启用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功能,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依据省试点扩围情况研究推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促进集中采购机构良性竞争,提升集采机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34.推进电子化信息化。加快落实应用吉林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一张网”建设,推动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效率持续提升借鉴长春市、长春新区先行经验,加快推进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市直预算单位

          )招标投标领域

          35.规范制度规则制定。严肃全市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严控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总量,清理利用规范性文件搞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擅自设立审核备案证明事项和办理环节、 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文件,对同一事项有多个规定的,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合并、衔接、替代、废止,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减轻合规成本。

          36.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适应全省一体化平台统建需求,积极对接国家、省标准,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持续推进数字证书(CA)全省互认,确保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充分共享。深化“互联网+不见面”交易模式,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六个不见面”改革,增强交易场所便民利企服务能力。

          37.加强过程监督管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提升异议、投诉处置效率。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公安、纪检部门联合办案机制。

          38.清理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进一步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隐形门槛和壁垒,严禁行业管理部门自行增设市场主体和中介代理机构入围、备案、登记条件等行为。

          39.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便利化。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功能,将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交易限额200万、政府采购工程交易限额400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限额600万,分别调整为600万、1200万、1800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服务领域

          40.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规范网上办事服务,更多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深化“一网通办”,探索“跨省通办”业务,提升事项网办广度、深度,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使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依托“吉事办”,推动更多办理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4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从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推进更多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整合、线上线下融合,统筹身份核验、收件统一、工作协同、数据共享等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集成服务。

          42.坚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调,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向基层深度拓展。推动政务专网有序向电子政务外网过渡,持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服务能力。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强化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年内新增发布数据服务接口及使用指南不少于40个。依托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促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和互通互认,扩大个人、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在住房公积金、公安户政等应用领域,实现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免提交。

          43.深入推进“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窗口无否决权”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建立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容缺受理”服务范围。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实体政务大厅“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引导更多事项网上提交,加快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当日办、免费办”,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确保高频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85%以上

          44.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应用,力争乡镇街道全覆盖。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重点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45.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持续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事项全程自助办理。

          46.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社保局等

          十一市场监管领域

          4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改革后续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完善“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方式进行,持续提升“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惩戒举措,完善守信激励及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与“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等有机结合,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48.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依托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各部门参考使用。各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持续拓展信用监管领域。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49.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对接年内计划出台的奖励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我相关工作机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强化对举报重点领域、行业、产品等情况的研究分析,综合研判风险,深化制度探索,提升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邮政公司、人民银行磐石市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磐石办事处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50.支撑经济创新发展。坚持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吉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围绕“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需求,有效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确保2022年全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有效注册商标量同比增速达到10%

          51.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重点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支持,并给予50%的贴息补助,更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52.狠抓知识产权保护。依托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搭建专利快审通道,缩短审查周期。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

          )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53.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做好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吉事办”PC端、移动端等渠道,汇聚各类信息与服务,积极推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由线下向线上拓展,力争实现全省通办,全网通办。

          54.加强劳动保障监督。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集中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深入实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整治职业介绍领域违法行为。继续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源头治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5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广泛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监督用工企业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确保公平就业、工资支付、工时和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基础性制度政策落到实处,执行到位。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裁审衔接,保障劳动者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社保局、市医保局)

          )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56.畅通保护中小股东诉讼绿色通道设立中小股东诉讼服务窗口,指定专人为中小股东提供立案、交费和申请执行等“一条龙”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充、补正。设置中小股东维权诉讼调解室,保障优先调解;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络信息技术优势,规范、推进在线调解工作,通过线上线下调解相结合高效化解纠纷,节约中小股东的诉讼成本。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诉调一体化对接机制和“分调裁审”机制等,多措并举提升保护中小股东诉讼服务水平。

          57.加强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中小股东维权案件,切实保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58.提升保护中小股东案件专业化水平。成立保护中小股东专业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案件,并实现优先办理、优先开庭和专业法官会议优先研究,最大化提高审理效率,加强研判总结,统一裁判标准,提高裁判质量。

          (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行合同领域

          59.推动便捷高效立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坚持案件繁简分流,综合运用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和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等,全面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多元的立案模式,努力提升当场登记立案率。推动建立落实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制度,持续优化集中送达机制,拓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提高送达效率。

          60.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做实做细诉前调解,推动减轻诉累,节约审判资源。加强“速裁团队”建设,积极推进简单案件快速审理,依法引导扩大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严格执行审判时限制度要求,探索对立案、开庭、审判等各环节时限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进一步缩短案件审判周期,及时纠正“违规扣审”“隐性超审”等行为,杜绝“久审不决”。

          61.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拓展完善适用范围,积极推进与市场、公安、税务、交管等行业管理部门的整体协作,为实施更深层次联动查控、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深化“执前和解”、“智能审执衔接可信操作”、“易执行-线索智能分析平台应用”、“法官移动办案”等试点工作,以点上突破实现面上改观。

          62.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以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持续促进诉讼便利,依托智慧法院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证据交换、调解、送达等诉讼服务,大幅提升电子诉讼体验。优化吉林“移动微法院”功能,加快建设金融商事等专业化纠纷协同联动处理平台,有效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

          (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十六)创新创业活跃度领域

          63.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探索打造政府牵头、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营公司+园区+孵化器+企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运营模式。因地制宜复制推广摆渡创新工场、“红色孵化器”等做法。支持企业开展内部团队创业创新和外部孵化。支持专业中介机构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形式,实现政策“直面创客”“便捷可享”。

          64.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服务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升激励性政策兑现便利度。完善孵化培育体系,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指导孵化载体做好在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建立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家。

          65.优化社会就业创业环境。创新“双创”平台发展模式,推广摆渡创新工场“天使+孵化”创业支撑体系、“零门槛、零成本、零压力”创业生态、“一站式”政务集成便利创业服务模式等成功经验,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流程标准,提升“双创”平台服务水平。推动“双创”平台合作,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磐石市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磐石办事处)

          十七)人才流动便利度领域

          66.建立健全人才机制。聚焦“四六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人才需求,持续放活机制,创新政策。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搭建事业发展平台,推动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与吉林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实现事业留人。优化升级激励政策,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十四五”高端人才薪酬倍增计划,确保各类人才享有充分的事业空间、发展空间、上升空间。

          67.精准落实“1+6”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示范效应,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运行,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上下呼应、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地落细落实,每一个环节都严丝合缝、衔接顺畅。扎实开展万名学子助企兴业行动、乡村人才振兴行动、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行动、民营企业家培育行动、江城工匠锻造行动、吉人回吉行动“六个行动”,推进人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68.推行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自行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按规定须由相关部门评定的职称,开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破格评定职称。

          69.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机制。探索推进人才政策实现免申即享。人才数据统计等业务“一网通办”,实施“政策直通车”服务,绘制创新人才地图。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十八市场开放度领域

          70.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向北开放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健全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和保护体系,外商投资项目从洽谈、签约、立项到取得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全程参与跟踪服务。建立外企投诉服务工作网络,加强对外企投诉工作的跟踪调度,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有效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71.加大项目洽谈推进力度。聚焦我市“三大主导产业”和“一区三园”产业空间布局,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依托省、市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务实开展精准招商,加快已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着力引进一批高质量招商项目。

          72.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努力多出突破性、实用性、原创性的改革创新成果。持续“靶向式”放权赋能开发区,推动管理权限“应放尽放”进一步强化开发区扩大开放、产业集聚、创新创业等载体平台作用,加快提升开发区能级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磐石(明城)经济开发区)

          十九)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领域

          73.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品质。在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提升服务标准,以标准化高质量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房地产健康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托育教育保障、健康养老幸福等工程,加快打造水平更高、覆盖更全的磐石市基本公共服务品牌。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免费为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提升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满意度,增大公共服务供给资金总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社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分)

          (二十)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领域

          74.系统推进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统筹推进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和移动源污染治理,着力开展耕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强化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二十)综合立体交通领域

          75.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构建与城市特点相适应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体系。探索推行一码通行、一键问询、信息推送等客运服务,强化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优化适老化、无障碍出行体系,完善慢行交通系统,有序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全面构建便捷顺畅交通网络。深入打造综合立体交通网。建立健全绿色流通体系,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着力构建绿色供应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市邮政公司

          (二十)注销企业领域

          76.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全面落实企业注销便利化规定,规范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依托企业注销“一网平台”,全面实施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77.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积极落实吉林省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至未上市的股份公司、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破解“入市容易退出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市场信心领域

          78.着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完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推动提高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着力增加新登记企业数量。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政策供给质量领域

          79.提升政策供给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调整惠企政策措施,强化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创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完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提升惠企惠民政策直达水平,全面提高企业惠企政策知晓度、申请享受政策办理过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平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机制。

          80.建立健全政策协同机制。深化政策统筹协调及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及部门的协同合力。强化政策制定出台“前管控”,加强政策出台前各部门综合协同性,防止政策作用因部门执行差异出现落实偏颇,尽量减少政策对企业正常活动的负面干扰及误导。强化政策实施督查督导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避免政策措施的“层级损耗”,保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社会信体系建设领域

          81.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排名。多方面全方位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提升行动,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良好氛围,打造“城市信用”新名片。提升“信易贷”平台规模。采取部门推荐、网络宣传、社区推广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推广“信易贷”平台应用,积极引导本级行政区划内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入驻平台。

          82.提升“双公示”质量。严格按要求将应报送“双公示”单位纳入报送目录,建立“五项机制”,即“人员联系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台账管理机制、通报督导机制”,实现“应报未报”单位清零,杜绝瞒报、漏报。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信息,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产品认证、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应归尽归”。

          83.提升信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服务窗口”,提供信用查询核验、信用修复咨询及办理等服务。及时有效实施企业信用修复,做到“初审办理不超期,初审申请国家零驳回”,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84.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政务信息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制度,推进政务信用档案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85.推动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建设5G基站设施,全力支撑丰富应用场景通信建设,助推5G网络在全市深度覆盖和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公平竞争审查领域

          86.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深入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八)法治制度保障领域

          87.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清理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抵触,以及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省市要求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做法。废除要素供给、监管规则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

          88.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结合国家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相关规定加快研究制定明确全执法裁量基准的具体办法或指导意见。紧跟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不断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留出发展空间。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更多行政执法领域实行“首违不罚”。

          89.加快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全面推广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应用,强化“我要执法”APP 日常使用,夯实行政检查执法“事前备案、检前亮证、检中记录、检后可评、事后可查”管理机制,以信息化手段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有效避免选择性、趋利性执法现象发生。2022年底前,争取实现行政检查部门、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推动工作落实领域

          90.抓好抓实营商环境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规章,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党委、政府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形式出台本地化工作方案。完善落实常态化迎接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时受理办理企业群众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十)强化警示震慑领域

          91.强化督办落实。落实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问题督办及明察暗访。

          92.强化警示震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构加强监督考评,综合运用警示通报告诫等多种方式,发挥考引领和督促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质量,及时将涉及腐败和作风问题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93.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破坏营商环境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治理,严肃查处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勾结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擅自毁约违约、拖欠企业账款、违反政策乱承诺等重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十)扩大自身影响领域

          94.营造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全面系统地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等宣传解读。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从服务承诺、审批指南、政策解读、典型事例等方面,深入宣传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党政同责,落实“级书记抓营商环境” 工作机制,以“五化”工作法狠任务落实。要按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构的调度和安排,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要担负起本领域重点任务的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落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络员制度,明确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任务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季度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发掘提供典型案例、创新举措等素材,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省容错纠错、关爱帮扶“两个办法”对在改革发展中敢闯敢试、敢于担当作为、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的干部鼓劲撑腰,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环境。聚焦重点突破,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方案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