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参考)
2021年度
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2年9月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省委、吉林市委以及市委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
(二)加强对政法领域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工作。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六)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八)代管市法学会。
(九)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磐石市政法委员会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科、维护稳定工作科、反邪教协调科;代管市法学会。
扫黑办、法学会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中共磐石市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只有本级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样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56.5万元,支出265.1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8.9万元,降低18.7%。支出减少57.87万元,降低17.9%。主要原因:上年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公务出差次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万元,占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5万元,占62.1%;项目支出100.57万元,占3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2.08万元,占92.4%;公用经费12.47万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5万元,支出259.1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万元,降低18.5%,支出减少57.87万元,降低17.9%。主要原因:上年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公务出差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万元,降低18.5%,支出减少57.87万元,降低17.9%。主要原因:上年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公务出差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259.1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
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综治中心、法律专家服务站项目等2个二级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3.97万元,绩效自评率为35%。
2、组织对综治中心、法律专家服务站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63.97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我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下:2个市本级和1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硬件建设,并同步进行覆盖全市21个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及综治中心三保支出,21个综治中心及视频会议系统已投入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以建设“平安磐石”为目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1万元,降低45.2%,主要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公务出差次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XXXX(部门标准名称)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对部门使用的所有“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科目说明和中央部门决算365不给提款怎么办_出行365官方电话_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模板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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